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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哲學家與科學家的辯論

  比喻的目的,是利用兩樣事物的相似性,將複雜的事物簡單化,使聽者更容易明白本體的特點。通常喻體與本體相似的特徵只有一項,但也不排除多於一項。

  由於喻體只與本體相似,並非本體的真像,故此辯論者指出喻體與本體的不一致性,或者指出喻體的多樣性也好,也不代表該比喻不洽當。除非喻體和本體毫不相似,否則不能說該比喻錯誤。

  例一:太陽像個大南瓜。
  詭辯者甲曰:南瓜會腐朽,太陽不會,所以你的比喻不合理。
  詭辯者乙曰:現在除了圓的南瓜,也有呈葫蘆狀,更有方的,甚至有人種出像人臉的,所以你的比喻不合理。

  例二:太陽像隻香蕉。
  辯論者丙曰:不論顏色、香味、形態等特徵也好,兩者毫不相似,所以你的比喻不合理。



  他問我,你是基督徒嗎?我說是。然後他先唸出一大篇《道德經》,然後再問了一個問題:「當世上出現罪惡時,為甚麼上帝不一早就結束這個世界?」

  我以比喻來回答。當我只說到本體、喻詞和喻體,尚未解釋比喻的意思時,他就立即搶著說喻體的多樣性,認為我提出來的比喻不合理。我假設他不喜歡別人用比喻論證事物,於是我便嘗試用最簡單的言語來表達這抽象的概念。

  再之後,他用《道德經》來申明自己的觀點。再說:「我在大學裡讀哲學系,研究的是老莊思想。」然後他就拒絕再談下去。

  我覺得很奇怪。哲學系的基礎課程不是研究如何去思考嗎?Elementary Logic呢個 course,我都有上的過的,仲拿了個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