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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論認識神


  中四五時,我思考「我」是甚麼。我發現,我大概可以分為三種:本我、自我及他我。本我就是我從本體而言的存有(being),即是真正的我、那之所以然的我。自我就是我腦海中自以為是我的我,即是我心目的我、我所理解的自己。他我就是別人眼中的我,即是別人對我的印象。本我、自我、他我必然存在分別。從經驗可知,每個人的思考一定都存在盲點。我自己認識的我與真正的我不同,別人所理解的我也與真正的我不一樣。不但如此,我認識的我可能與真正的我有差異,這人與那人心目中的我不但有分歧之處,也可以有衝突之處。更有趣的是,我可以有多個自我,別人也可以有多個他我。而不論自我、他我,都不是本我。然則,千千萬萬個我,誰是真我?沒有一個是。千千萬萬個我加起來的話,就是真我嗎?這也不是。換言之,本我從來不在人的腦海之內。誰認識本我呢?根據聖經,唯有上帝。

  鑑於本我不為人所知,別人的本我也不為我所知,我中四五時練就了兩種態度:第一,要忠於上帝,行事為人要符合上帝的要求,別人對自己的批評值得參考,但思前想後發現意見不適用的話,不要過份介意;第二,不要胡亂評定別人,我不是上帝。

  上帝是超越的。田立克(Paul Tillich)說,「上帝」是超越本體的存有,祂要作為存有自身(being-itself)才展示祂的終極性,並且配稱為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上帝既然比人超越,人自然沒有可能完全認識祂。但坦白說,即使人比上帝超越,人也沒有辦法完全認識祂。巴特(Karl Barth)說若沒有上帝的啟示,我們不可能認識祂,人從下而上的推想不是合法的認識之途,因為這只是研究上帝的可能性(possibility),而非實在性(reality)。唯有上帝藉自己向人啟示自己,我們才有認識祂的可能。這一點我十分認同。打個比方,我怎能認識身在美國的史密夫先生呢?若我們之間沒有打破距離的橋樑,我與他從沒有接觸過,恐怕我除了知道遠方可能有個人之外,則再對他沒有任何認識。同理,我之所以認識上帝,是因為上帝與我之間有溝通的橋樑,使上帝與我有所接觸。這橋樑是甚麼呢?就是上帝自己,即是耶穌基督。唯有上帝衝破上帝與人之間的隔閡,向我們展示自己,否則我們只能像一些異教徒一樣,猜想世上有一位甚至多位上帝,更甚的是,我們可以推理說世上沒有上帝。

  我如何認識上帝呢?除了聖經--那本稱為上帝的文字的啟示,除了教會--那保守及承傳上帝信仰的群體,除了理性--那些我竭力排除主觀但深知永遠無力客觀的思考方法,除了經驗--那些聲稱與上帝親身接觸過的人以及我確信與上帝親身接觸過的經歷,我如何認識上帝呢?祂說的話真實無訛嗎?祂說祂是慈愛的,祂就真是慈愛的嗎?祂說信耶穌的人可以得到救贖,我就真的得蒙救贖嗎?我苦煞思量,發現幾乎成為懷疑論者的我,根本不可能找到答案。縱使我們有足夠證據顯示耶穌基督真有其人,聖經的記載可信性高,理性多麼合乎邏輯,個人和群體的經驗驗證上帝的可靠,但歸根究柢,我們必須對上帝投放信心,接受上帝昔日今日永遠都是信實的,不然就不可以平息心中的憂慮。故此,信是信仰的核心。其他東西只是促進我們相信的資源。

  我們相信上帝的啟示是正確的。但我仍有一項問題需要處理。我們對上帝的認識是既完全正確而又完整的嗎?如果兩者皆非,上帝豈不太無能?如果我們對上帝的認識既不完全正確又不完整的話,那麼我的信仰並信仰生活是既正確而又完整嗎?我的答案是:我們固然對上帝的理解不一定正確,也肯定不完整。不過,我想這點無損上帝的威嚴和全能。畢竟我們是有限制的人,我們對別人的認識已經不一定正確和肯定不完整,又怎能要求自己對上帝的認識正確而完整呢?即使身懷聖靈的人,也不能妄說自己已經完全理解和完整地認識祂!不是麼?連保羅自己也認為自己不是已經得著了!另一方面,我的信仰若非全部正確,也非完整的話,這不值得奇怪。我對別人的認識不完全正確,也肯定不完整,但我深知確信只要我多聆聽別人的言語,多與別人相處,我對別人的認識就日趨加深,也日趨正確和完整。是故,認識上帝也是如此。

  認識上帝是今生不能完成的事。但我不是說要因噎廢食,不去嘗試認識他。我以認識我主耶穌基督為至寶。因為當我認識祂日深,就愈發曉得上帝的奇妙,人的卑微;上帝的智慧,人的愚拙;上帝對我的大愛,人對上帝的悖逆……我認識上帝愈多,就愈能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

  加爾文說認識上帝就是認識自己,認識自己就是認識上帝。上帝的本體本來不為人所知,我們只要認識祂一點點,就足以叫我們謙卑下來。故此我可以肯定,作為一個成熟的神學研究者,如果自詡一整套理論的方方面面都無懈可擊、絕無紕漏的話,他不是自驕,就是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