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site - 搜尋此網誌

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二12下)


  根據Enhanced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註一],希伯來文「כָּנָף」在全本舊約聖經出現107次,是指由身體延伸出去的部份,對雀鳥來說是指「翅膀」(如:出十九4),對人的衣服來說是「衣襟」(如:撒上十五27,二十四5;該二12)和「繸子」(如:申二十二12;民十五38),對土地來說是世界的盡頭,即是「地極」(如:伯三十七3;賽十一12;結七2)。

  כָּנָף有時會被用於擬物,例如錢財像雀鳥一樣會長翅膀飛去(箴二十三5),也可用於提喻(synecdoche,即是以局部代替全部),例如「有翅膀的生物」(如:箴一17;傳十20),亦可用於象徵,例如風是長有翅膀的(如:撒下二十二11;詩十八11,一O3),又例如太陽是長有翅膀的(瑪四2)[註二]。

  士師時代,以色列人拿俄米與他兒子的遺孀摩押人路得返回伯利恆居住。同樣是以色列人的波阿斯在麥場上偶遇異族人路得。他顯出恩慈,容許路得在他的禾場上拾取麥穗。他對路得說:「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כָּנָף)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二12)。所謂「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應該就是尋求上帝的保護(詩十七8,三十六8,五十七2,六十一5,九十一4)。

  路得將自己的經歷告訴拿俄米。拿俄米知道波阿斯恩待路得,也知道波阿斯容讓路得拾取麥穗直到收割完畢(得二21),而且「是一個有買贖權的至近的親屬」(得二20,原文有「有買贖權的」,和合本沒有譯出來)。於是,拿俄米吩咐路得專心在波阿斯的田裡拾麥穗(得二22)。可是收完大麥和小麥後,波阿斯似乎沒有承擔至近親屬的責任而迎娶路得。拿俄米便吩咐路得下到場上,不要使波阿斯認出他來(得三3)。這裡做,可能是為了靠近波阿斯的身邊,掀開波阿斯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得三4),而這行為是提醒波阿斯有至近親屬的責任,要波阿斯決定是否作「脫鞋之家」,因為波阿斯不願意的話,路得可以立刻取得脫鞋為證據(申二十五510;得四10)。

  波阿斯發現路得躺在腳旁後,路得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כָּנָף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得三9。這樣看來,路得趁波阿斯睡著時悄悄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在那裡(得三7),並非有不道德的行為,卻是以此大膽的行動來請求波阿斯承擔至近親屬的責任,要求波阿斯成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保護路得。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二1213波阿斯不獨用言語安慰路得的心,但更用實際行動來顯出他的恩慈。波阿斯娶路得,很可能是件賠本的事(參得四6),但是波阿斯的保護行動是徹底的。

  從信仰反省的層面來看,我們是否願意用衣襟遮蓋別人,好使我們成為上帝的翅膀──將上帝的憐憫延伸開去?



註一:Francis Brown, Samuel Rolles Driver and Charles Augustus Briggs, Enhanced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 1996)

註二:學者John Gray認為有翅膀的太陽,可能是借用古代近東世界的宗教符號(John Gray, “The Day of Yaweh in Cultic Experience and Eschatological Prospect,” Svensk exegetisk årsbok 39 [1974], 5)。然而這仍不構成充份的證據,因為將上帝比喻為日頭(如:詩八十四11),以及強調上帝是醫治人的(如:出十五26;詩一¡3),並非到瑪拉基的時代才出現。題外話,《瑪拉基書》四章2節:「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光線原文作翅膀)。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已經在耶穌身上應驗了(太九1921,十四3536;可五2729,六56;路八4344),因為耶穌的翅膀(衣裳的繸子)的確有醫治之能!

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西門的兒子猶大(約六71,十三2、26)

  有關十二門徒之一,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四福音的敘事者運用不同的措辭形容他。

  符類福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的敘事者除了直呼其名外(太二十六49,二十七5;可十四45;路二十二48),也使用:「賣耶穌的加略人」(太十4;可三19),「加略人」(太二十六14;可十四10;路二十二3),「賣耶穌的」(太二十六25,二十七3),「那十二個門徒裡的」(太二十六47;可十四43;路二十二47),以及「賣主的加略人」(路六16)。

  《約翰福音》的敘事者與符類福音的敘事者措辭相近,他除了直呼其名(約十三2930,十八3),也使用符類福音對猶大的稱呼:「加略人」(約十二4,十四22),「賣耶穌的」(約十八2),「賣他的」(約十八5)。然而,只要鋪陳《約翰福音》對猶大的記述,就可以發現《約翰福音》三次強調猶大是西門的兒子,即「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約六71,十三26),以及「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約十三2),但符類福音一次也沒有。

  學者大多認為《約翰福音》的成書時期在符類福音之後。這樣的話,「西門的兒子」似乎是個毫無必要的記述,因為「加略人」、「賣耶穌的」、「十二個門徒裡的」都足以讓讀者辨認出猶大是何許人,為何《約翰福音》不嫌冗贅,不怕生亂使用「西門的兒子」呢?不怕讀者將之與那本名叫做西門的彼得混淆嗎?我認為《約翰福音》刻意強調「西門的兒子」,是為了提醒讀者去比較猶大與彼得這兩名門徒。只要細心閱讀有關「西門的兒子」的經文,我們就可以發現不遠處的上下文也提及「西門彼得」。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麼?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六6669
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裡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約六7071
  上面的經文表明門徒曉得耶穌是神的聖者,有永生之道,是值得跟隨的。不過敘事者不嫌冗贅,特意表明說這話的人是彼得。而另一方面,敘事者分析耶穌的話語,說明十二個門徒中間的魔鬼就是猶大,而且是將來要出賣耶穌的。然而有趣的是,敘事者沒有說彼得是「後來要不認耶穌的」。敘事者將「西門彼得」和「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相提並論,大概是突出彼得信仰的純正,猶大信仰的偏差。
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約十三2) 
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然而不都是乾淨的。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約十三611
  這裡特別強調潔淨的問題。敘事者突出彼得的潔淨,猶大的不潔淨。
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阿,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約十三2426
  在敘事者的筆下,猶大離開宴席之前(約十三30),除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問了一聲「主啊,是誰呢?」(約十三25)之外,彼得以外的門徒都是沉默的。從彼得的言論之間,讀者可以看得出他對耶穌的熱愛,反之猶大的「沉默寡言」突顯他對耶穌的冷漠

  有關彼得的敘述一直都甚為正面,不過,我們只要繼續讀下去,很快就會發現彼得與猶大的表現其實相差不遠──彼得三次不認主,猶大出賣耶穌。所以嚴格來說,彼得和猶大都跌倒了。然而,基於甚麼原因,彼得仍然被神使用,而猶大卻自尋短見呢?

  《約翰福音》的結尾提到耶穌三次呼召彼得,符類福音卻沒有。該段經文中,耶穌稱彼得為「約翰的兒子西門」(約二十一1517),而對上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則是耶穌首次呼召彼得,並為彼得改名為磯法之時(約一42)。顯而易見,用「約翰的兒子西門」來形容彼得,看起來是多此一舉的。不過,敘事者特意重述彼得的本名,可能是刻意叫人想起「西門的兒子猶大」,並且叫人想起耶穌第一次呼召彼得的時候!這樣看來,釋經者/講道者將猶大和彼得拿來比較,是合宜的做法──猶大犯罪後愧對上帝而自殺[],彼得犯罪後戰兢地面見耶穌,於是生命重新開始。

  《約翰福音》的敘事者藉彼得屬靈生命的起跌,說明信徒雖經歷失敗,但仍有振作的可能。人何時悔改歸向主,何時就有重新出發的機會。



註:《約翰福音》沒有記述猶大的下場,《馬太福音》和《使徒行傳》卻有。或許在《約翰福音》敘事者的眼內,猶大的角色只為襯托彼得,所以沒有詳細交代猶大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