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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

務要回憶,不要忘記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一位16歲的少年被迫輟學參軍。一晚,這位少年按著指揮官的指示,把一個信息傳到另一個營旅的指揮部。他整夜奔走,第二天才返回自己的營旅,卻發現超過一百名的同伴都因為敵軍攻擊而全軍覆沒。幾天前,他還跟他們分享憂慮和歡樂,但幾天後只能看見眼神空洞、蒼白無光的面容。這段記憶深印少年的心,甚至今天將近九旬,仍然歷歷在目,未能忘懷。戰後,這位少年攻讀神學,畢生探討「公義的上帝」,以及如何帶著無法平復的記憶去相信上帝,成為有名的政治神學家。這人名叫默茨(Johann Baptist Metz,1928~)。
  人類的歷史是一部戰爭史。面對歷史和現今社會的人禍,福音如何回應人間的苦難?默茨在《歷史與社會中的信仰》說:「基督信仰表現為耶穌基督的受難、死與復活的回憶。處於這個信仰中心者是回憶被釘十字架的主,這是一種確定的受難回憶,是一切人對未來自由的希望的根據。在其受難記之中,自由的未來被回憶著。」基督信仰植根於一種思念,這種思念是二千年前基督的受難、死亡和復活。它沒有消除或者忘卻人類的受難史。相反,基督徒的思念將必然成就的未來拉進眼前,預先宣告人類必然因為上帝的救贖而進入終極的自由。這些思念與今天的生活息息相關,因為它展現愛和犧牲的力量,衝擊歷世歷代壓迫無辜者的政治權力,同時宣佈公義的上帝必定追討人類一切的罪惡,衝擊歷世歷代一切損害人性(同時對上帝的形象有所侵犯)的罪行。上述的思念對歷史和當前的社會運作方式提出質疑,甚至有顛覆的力量,所以默茨稱之為「危險的回憶」。
  不論是基督的受難、受死,還是復活,都是「危險的回憶」。從前使徒彼得和約翰被「危險的回憶」驅動,放開膽量(徒4:13),為了廣傳福音而對抗強權(徒4:19-20)。今天,受難的回憶同樣挑戰我們,能否像基督一樣與身陷苦難的人同行,服事被罪惡扭曲的世界。受死的回憶同樣挑戰我們,能否為了服事世界而甘願犧牲,連自己的性命也不顧。復活的回憶同樣挑戰我們,能否憑著信心克服邪惡,甚至戰勝死亡的威脅。
  面對任何慘案,總有人認為應當恪守悼念傳統,有人認為應當劃上句號。但對於基督徒來說,我們應該回憶什麼?我們應當回憶到什麼時候?我認為基督徒應當記住人類的受難史,也要記住基督的受難、受死和復活,亦認為基督徒終其一生務要回憶,不要忘記。唯有如此,基督徒才可以活出福音。正如默茨說:「受難記憶與復活記憶是不應截然分開的。沒有哪一種復活觀念不經由受難記憶便可能得到闡述,也沒有哪一種對復活的榮耀景象的理解會擺脫人類受難史的黑暗和威脅。一種自認為並非受難記憶的復活記憶純粹是神話。」換言之,受難的記憶必須與復活的記憶一併記念。因為沒有復活的記憶,受難的記憶叫人絕望;沒有受難的記憶,我們就對復活的記憶不明所以。與此同時,受難和復活的記憶與人類的受難史密切相關,因為一旦遺忘人類的苦難,基督的受難和復活就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