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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7日 星期日

回應:最難頂的三種講道

回應:《最難頂的三種講道

  講道是什麼?講道是將聖經傳遞的教理,用今人明白的語言,回應今日的需要,從而讓人藉講道與神相遇。針對「第一種講道」,華人教會習慣釋經講道,期望講員在講台上講解經文意義,然後提出應用。不過,釋經講道不是唯一的講道方法。如果我們熟悉舊約先知書,我們曉得先知書所記錄的講論都不斷重複或延伸摩西的律法,但先知書逐字逐句詮釋摩西律法的例子卻不多,相反先知在更多的情況下審視當時人類的問題,然後用律法的教理回應,即是重申舊約的神學主題,如:神是創造主,選民有使萬民得福的使命,神是唯一的倚靠,神不永遠撇下選民,救恩出於神,世界必蒙救贖等,由此產生的應用是:不要投靠埃及,在被擄中要有盼望,要堅信神是信實的,要忍耐到底等。(值得一提,新約裡,保羅在雅典的講論沒有直接引用任何聖經章節,但他的講論符合基督教教理,我們也視之講道。)先知除了申明律法,也會從人的常理和良心去評斷是非,如:人不可自稱為神,人不可泯沒良知。因此,釋經講道對先知來說,不是唯一的選項。他的責任不是與群眾一起查經,解釋釋經的過程,而是針對時弊,講論律法和教理,幫助人歸回神。作為講道者,我有意識地提供例子,甚至笑話,不是為了充撐場面,而為了更好地讓人理解信仰教理,以及證明這些教理是真實可信的。針對「第二種講道」,我們的信仰是歷史性的信仰,是不斷回顧神的歷史的信仰。在講道中回顧歷史,是家常便飯,沒什麼不妥。我們要知道,歷史是人對過去的主觀詮釋。當講員回顧歷史,我們要問他想透過回顧,表達甚麼。使徒行傳中,司提反也向熟知民族歷史的猶太人重溫一次歷史,這不是充場面佔時間,而是證明基督信仰與祖宗的信仰一致。所以講歷史,本無不妥,問題出在為何要講,怎樣講。針對「第三種講道」,我要強調聖經對人的吩咐是顯淺而絕不含糊,遺憾的是,信徒連最基本的事情也做不好。例如,先知責備以色列民族崇拜腐朽的東西,藐視神的律法,欺壓鄰舍,其實來來去去都責備他們不愛神不愛人,專愛自己,而先知來來去去都是叫人悔改求赦免,離開惡道。我可以證明,今人也差不多。華人教會絕大部份是哥林多教會,不是以弗所教會、腓立比教會。信徒連靈奶也不願喝,怎能吃乾糧?我今天碰巧講道,我對會眾明言,我今天不講高言大智,只講粗淺道理,要求人們讀經,靈修,天天思考反省上帝的話語。我不認為我hea,因為我向會眾提供了充份的理由,證明他們沒有恆常地讓神介入他們的生命,沒有按神的吩咐,坐下起來都思想和談論神的話。如果你的教會是哥林多教會,有時候還原基本步是必須的。(如果你連哥林多教會和以弗所教會的分別也不知道,恐怕你是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信徒。)

  講道是藝術,是說服大眾的傳播行為,是修辭學。我認為文章其實反映有些人講道聖經理據不足,主旨不清晰不集中,以及沒切中會眾需要。上述三個問題,我同意是令人倒胃口的根本原因,也是講員的確需要慎防的。不過,我不認同講道必須詳細釋經,避免回顧歷史,以及避講顯淺道理。




2015年10月11日 星期日

福音更新文化

福音更新文化

  「使女的主人們見發財的指望沒有了,就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官;又帶他們到行政官長們面前,說:『這些騷擾我們城的,他們是猶太人,竟傳佈我們羅馬人所不可接受、不可遵守的規矩。』」(徒十六20-21.和修本)

  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的目標,是重訪從前宣揚主道的各城(徒十五36),他把第一次宣教旅程的路倒過來重走,先探訪特庇和路司得(徒十六1-5),正想繼續往前走時,卻領受馬其頓的異象,於是改變行程,往歐洲大陸宣教(徒十六6-10),到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雅典、哥林多等地傳福音。

  保羅在歐洲的第一個福音據點是腓立比。他在那裏遇見一個「被占卜的靈附身」的使女(徒十六16)。「占卜的靈」的原文是「庇通」(Python),是希臘神話中一條能說預言的大蛇。根據神話,太陽神阿波羅曾用弓箭殺死庇通,奪取說預言的能力,佔領該地,興建神廟。於是,阿波羅神廟成為傳達神喻的場所。無論君王、貴族,還是平民,都在那裏向被尊稱為皮媞亞(Pythia)的女祭司尋求預言。保羅所遇見的使女,可能與此有關。這位使女藉庇通(實為邪靈)的能力,透過說預言,使主人們發財。

  福音直接衝擊羅馬宗教!保羅奉耶穌基督的名字,以一句話驅逐庇通(徒十六18),豈不證明耶穌基督比阿波羅還要高超?使女的主人們似乎沒有意識到這點。他們失去搖錢樹後,便抓住保羅和西拉,以「傳佈我們羅馬人所不可接受、不可遵守的規矩」的罪名,控告他們。

  許多人以為基督教是霸道的宗教。可是,保羅在腓立比的經歷表明,奉行多神主義的羅馬人也不見得比基督徒寬容。多神主義和一神主義是正反關係。當基督徒宣認只有一位真神時,其實同時宣告多神主義和無神論是錯謬的。反過來說,他們認為有其他得救之途時,其實不能忍受我們所宣揚的惟一救法。當基督徒奉行天國的價值觀時,其實同時表明世界的價值觀有不足之處。反過來說,多神主義者和無神論者隨己意而行時,其實難以理解我們的執著。對羅馬人來說,福音是他們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原文的意思:習俗、習慣),因為福音令他們本來的文化芨芨可危。今天,對於多神主義者和無神論者來說,福音不也是他們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嗎?

  福音拆毀固有的文化,建立全新的文化。如果你拒絕被世俗同化,因而面對困難的話,應當歡喜快樂,因為忠信的信徒在不信的社會生活,必定與周圍的文化格格不入。倒過來說,如果你能左右逢源的話,便應反省自己會否為增加生存空間,扭曲了福音。

2015年8月1日 星期六

信仰的嫁接

信仰的嫁接

關係美學(Relational aesthetics)是法國哲學家尼古拉斯.波瑞奧德(Nicolas Bourriaud1965~)於1998年正式提出的新藝術理論。這種美學的理論和實踐,在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及其發生的情景,而不是獨立存在的藝術品或侷限於封閉的空間[1]。觀眾可以與藝術家、藝術品或其他觀眾互動。而藝術因著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而得以成全。[2]

最近我到台北巿立美術館參觀「李明維與他的關係:參與的藝術」,其中一項關係美學展品「織物的回憶」令我難以忘懷。這項展品展出24個用緞帶綁好的木盒,分別收納24件具特殊意義的織物,以及說明與那織物有關的回憶文字。觀眾進入展覽廳後,可以解開禮物盒,觸摸別人珍視的織物,閱讀別人難忘的回憶,然後將禮物盒還回原狀。透過這項藝術,觀眾因為一件織物而與本來素昧平生的人結連。雖然物件最終歸回原狀,但觀眾離開時並非一無所獲,而是分嘗一段本來只屬於主人的回憶。

這項展品讓我想起聖道和聖禮。我們信仰並非憑空而生,而是嫁接於別人的歷史(羅11:24)。聖經就像上帝給世人的禮物盒,裏面包含上帝創世的敘事,人類墮落的經過,上帝透過揀選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展開救贖計劃的事蹟,以色列人由立國、亡國、被擄至歸回的歷史,上帝之子耶穌基督降生至復活的始末,初期教會成立及其發展。這些本來不屬於我們的往事,與我們何干?原來,我們閱讀聖經,就像打開一個裝滿回憶的禮物盒。當我們合上聖經,這些本來不屬於我們的歷史,便成為我們記憶的一部份。這些歷史塑造我們天國子民的性格,正如中國5000年歷史是中華民族共同性格的基礎。我們千萬不能輕看聖經中的歷史,因為它們是信仰的軸心,其餘的詩歌、箴言、禱文、道德教訓和教義反省等,都必須放在所屬的敘事情節去理解,才發揮作用。

聖禮同樣是信仰的嫁接。當我們領受聖洗,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死亡、埋葬和復活(羅6:3-5)。當我們領受聖餐,我們與門徒一同分享基督的生命,並且重申祂與我們所立的聖約(路22:19-20)。凡憑信心領受這兩項聖禮的信徒,都因為上帝的恩典而罪得赦免,並且因為生命連結於基督而得到更新和轉化,成為忠信、感恩、樂於見證主、有終末盼望的門徒。

關係美學讓藝術品因為觀眾的參與而得以成全,又讓參與藝術的人成為擁有藝術的人。同樣,上帝透過聖道和聖禮與我們建立和維持親密的關係。藉聖道和聖禮,基督擁有我們,我們也擁有基督。當我們認真閱讀聖經,認真參與聖禮,我們就與上帝結連。倘若我們周而復始地閱讀聖經和參與聖禮,仍然一無所獲的話,我們應當躬身自省。


[1] A set of artistic practices which take as their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oint of departure the whole of human relations and their social context, rather than an independent and private space. Nicholas Bourriad, Relational Aesthetics (Dijon: Les presses du réel, 2002), 113.
[2] 例如,Felix Gonzalez-Torres為了記念他因愛滋病而身故的朋友,展出一堆重量與他朋友一樣的糖果山,讓觀眾隨意拿走其上的糖果,以此紀念他朋友的身體因為疾病而日漸消瘦,並同時與觀眾分享他與朋友所曾經歷的甜美。

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為什麼(自己以外的)每個人都蠻不講理?

為什麼(自己以外的)每個人都蠻不講理?

為了避免近親繁殖而破壞整個長頸鹿族群的健康,去年二月,丹麥動物園槍殺一頭健康的長頸鹿,然後屠宰給其他動物食用。你認為這樣做,在倫理上是否可取?請先花少許時間思想,再閱讀下去。

如果我再說,這頭長頸鹿沒有野外環境生存的能力,為祂絕育的話會有極大風險令牠在麻醉時摔斷脖子,此外沒有合適的動物園能收留牠,所以動物園有此決定。你會改變想法嗎?美國道德心理學家海特( Jonathan Haidt )的研究發現,人的直覺好像一隻大象,理性好像騎象的人——人往往以直覺作出道德判斷,然後才以理性為直覺護航。故此,要說服一個人,光是拆毀對方的理據往往不足夠,還要有真誠的聆聽和分享,這樣才可以令對方的大象信任你。反過來說,要說服自己改變立場,先要對付的,可能是執著和自欺。這個理論,適用於職場、家庭、社會,以及教會糾紛。

人天生就有道德感,海特認為人至少有六種道德追求,分別為關懷、公平、自由、忠誠、權威和純潔。以長頸鹿的例子來說,有些人著重關懷受害者,鄙視殘酷行徑,認為殺害無辜是可恥的,所以反對殺害長頸鹿;有些人則著重權威,渴望秩序和系統,為了守護族群的未來,情願犧牲少數的利益,所以支持動物園的做法。同理,針對社會議題,自由派和保守派的著眼點也跳不出以上六種追求。自由派關注受害者,追求社會正義,反對壓迫,寧願撼動其他道德追求,也要提升關懷、公平和自由,所以被視為麻煩製造者,甚至是顛覆份子。保守派則力求六種道德追求的平衡,認為目前的狀態兼顧六種道德追求,實在難能可貴,不願付出高昂的資本去削弱其中一種。這樣看來,兩個派別都是講求道德的人,不過兩個派別各有自己的追求,各有道理,但由於關注點不同,所以雙方都無法以理服人。

為什麼(自己以外的)每個人都蠻不講理,不能和好?可能我們意氣用事,為了證明自己有理,搜集一切對自己有利的理據。為什麼以理服人總是那麼困難?可能我們都講求道德,只是各人的道德追求大相逕庭,並且各人都不願意考慮對方的思考模式。

「弟兄結怨,勸他和好,比取堅固城還難;這樣的爭競如同堅寨的門閂。」(箴18:19)化解紛爭,像打一場硬仗。人與人之間的爭競,不一定是對與錯的矛盾,也可以是對與對的爭持。「驕傲只啟爭競;聽勸言的,卻有智慧。」(箴13:10在撕裂的時代,我們的敵人往往不是意見不同的人,而是自己。

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創24:7)

靈修分享:創世記二十四章

  以撒起碼37歲了,還沒有娶妻。神早就賜福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不過,沒有後裔,就沒有大國崛起。亞伯拉罕要如何實現神給他的使命呢?以撒必須娶妻,並且生兒育女!然而,迦南人拜偶像成風,斷不可做以撒的妻子,所以亞伯拉罕派遣僕人到米索不達米亞去找同族人,期望那女人像亞伯拉罕一樣,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到應許之地成為「叫萬族得福的人」之祖先。因神奇妙的帶領,僕人成功為以撒帶來妻子利百加。

  教會和亞伯拉罕一樣,領受使命,成為大國,叫萬族得福。神給我們的異象是清晰的--廣傳福音,建立門徒。但具體來說是要建堂呢,還是開自修室呢?下一年要多關注兒童呢,還是長者呢?這些往往不太清晰。但是,有些事情對教會來說是恆常不變的:

  1. 無論在什麼地步,都要倚靠神:亞伯拉罕曾直接聽見神的聲音,神曾在異象中向他顯現,神也曾差遣使者告訴他神的心意。或許基於經驗,亞伯拉罕差僕人出去時,告訴僕人,神必差遣使者在他的面前。不過,由始至終,使者不曾出現。雖然一路上沒有使者顯現,但僕人後來清楚知道神一直引領他走的路。神的作為實在測不透!我們有時也希望神差遣祂的使者領導教會,指引迷津。教會若有這樣的人,當然感恩。但沒有如願以償,也不一定有問題。無論有或沒有,只要忠於神,神必帶領,因為我們不是倚靠我們心目中的某個人,而是倚靠神。
  2. 無論在什麼地步,都要做實事:僕人長途跋涉,走了超過三十天的路,最後才察覺神帶領他,賜他通達的道路。原來行在主的心意上,包括走一段沉靜和平凡的路。路雖沉靜而平凡,但是有意義的,只要走的路是正途,就愈走愈接近神的應許,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收成。靈修祈禱讀經返教會事奉神傳福音,通通都是平凡的基督徒生活,但通通都有意義。教會要興旺,必須做好平凡甚至沉靜的事,就是靈修祈禱讀經返教會事奉神傳福音。如果教會全體上下都委身於神的話語,就有興旺的充分條件,也不愁沒有接班的人選。
  3. 無論在什麼地步,都要同心分辨神的帶領:異象是有感染力的。亞伯拉罕傳遞異象給僕人,僕人傳遞異象給利百加,利百加領受異象後感染拉班,最後讓不太情願放手的拉班放行。當神的異象傳開去,連那些本來沒有關係的人也會參與(利百加),甚至連拜偶像的人也奉神的名祝福我們(拉班)。神的異象甚少由一個人獨力完成,卻往往要一群人同心合意奮鬥。我們要思考,我們所領受的「異象」,是愈做愈順暢,還是愈做愈多攔阻?是愈做愈多人認同,還是愈做愈多人質疑?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因為我們還要分辨,那件美事在神面前是否為美。若感動我們的真是出自聖靈,那麼就求聖靈也感動其他人吧!

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超越私有化

《列子.天瑞》記載這樣的一則故事:
齊國的國先生非常富有,宋國的向先生非常貧窮。於是,向先生由宋國走到齊國,向國先生請教如何致富。
國先生說:「我善於偷盜。我開始偷盜後,一年就自足,兩年就富有,三年便家財萬貫了。自此之後,我還施捨鄉里。」
  向先生聽了非常高興。可惜的是,他沒有完全理解國先生「偷盜」的方法。於是他又翻牆又挖洞,凡是伸手可及的、眼睛看到的,沒有一件不探取。沒多久,他因為盜竊而人贓並獲,所積蓄的財產也被沒收。向先生認為國先生欺騙自己,所以埋怨他。
國先生問:「你是怎樣偷盜的?」向先生說出他偷盜的方法。國先生說:「唉!你偷盜的方法大錯特錯。現在我告訴你吧!我聽說天有時,地有利。我利用天地的時利,雲雨的滋潤,山澤的樹木,用於種植我的禾苗,繁殖我的莊稼,建築我的牆垣,建造我的房屋。我在陸地上取了禽獸,又在水裡面取了魚鱉,以上沒有一樣不是偷回來的。禾稼、土木、禽獸、魚鱉,都是天生的,那有一樣是我所有的?我取用大自然的東西卻沒有受災禍。但是別人的金玉珍寶、穀帛財貨,是別人所積聚的,不是上天給你的。假如偷盜它們而被問罪,還能怨誰呢?」

《列子.天瑞》指出世人應當對上天存感恩之心。這與基督信仰相似。不過,嚴格來說,基督徒是大自然的管家,不是大自然的盜賊,因為人的智慧與地球上的資源是上帝給世人的贈禮,我們只不過用憑智慧去擷取資源,創造財富而已。

上帝向祂的子民賜下十誡。第八誡「不可偷盜」,表明人對資源有合法的私有權,否則偷竊的問題就不存在。我們用憑智慧去擷取資源,也有權利去積蓄財富,以備不時之需。聖經也如此教導:「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箴21:20)然而,聖經也清楚說明,上帝的公義,包括捐贈財物,賙濟有需要的人(詩112:9;林後9:9)。「賙濟窮人」表明公眾的得益比資源私有化更加重要。萬物都是上帝所賜的。萬物都是公有的。在上帝的國裡,所有人都有權使用大地資源,這在道德上優先於任何人獨佔的權利。

思考
1.      得貨財的力量是上帝給你的(申8:18)。天下萬物都是上帝的(伯41:11)。你運用智慧創造財富後,有沒有為你的財富向上帝獻上感恩?

2.      分享,是教會其中一個標記。你願意向誰分享所擁有的物質,甚至非物質的資源?

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

上帝在哪裡?

  198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埃利.維瑟爾(Elie Wiesel)是猶太人大屠殺的倖存者。他在自己的回憶錄《夜》(Night)中,描述自己在奧斯維辛(Auschwitz)集中營的經歷。當時,他與其他囚犯被強逼觀看三位猶太人接受絞刑。其中兩位是成人,他們大叫「自由萬歲」後,很快就被吊至斷氣。餘下一位是個男孩子。可能因為體重過輕,他在絞刑架上殘活半個小時,經歷漫長的痛苦才氣絕身亡。維瑟爾身後的同伴目睹此情此境,絕望地呼喊:「上帝在哪裡?」。維瑟爾沒有回答,心裡卻響起一道聲音:「上帝在哪裡?上帝就在這裡,吊在絞刑架上。」──意思說,他所相信的上帝已經死亡。

  當邪惡肆虐,不義的事情發生,上帝在哪裡?這是千古以來,每個世代的信徒,甚至無神論者都質問的問題。許多無神論者將苦難的責任推到上帝身上。他們在苦難上面建築無神論,因為在不能磨滅的傷痕上,全能又全善的上帝似乎沒有立足之地。對信徒來說,苦難帶給我們相同挑戰。《詩篇》的哀求詩,以及約伯的哀鳴,都反映出無辜人受苦是多麼的荒謬。然而我們切切不能遺忘,聖經所記載的義人,沒有一個丟棄信心。為什麼?這是因為聖經所啟示的上帝既全能全善,也關心世人疾苦。

  上帝與人休戚與共。三一上帝藉聖子和聖靈創造世界(創1:2;伯33:4;詩104:30;約1:1-14)。祂創造時間和空間,讓人居住其中,而祂自己也臨在我們的時間和空間,與人建立關係(創3:8-9)。上帝的感情與人相連。當人背離祂,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祂就心中憂傷(創6:5-6)。雖然如此,祂沒有撤離世界,反積極介入,用立約的方式繼續與人建立關係(創12:1-3),多次更新這約(出20章;撒下7章;耶31:31-34),又多次用祂的靈藉眾先知勸戒百姓(尼9:30),顯明祂不離不棄的愛。末了,三一上帝成全祂的約,藉聖子耶穌基督有形體地進入我們的時間與空間,作我們的救贖者;同時藉聖靈無形體地進入活在時間與空間的人當中,感動人信靠祂(林前12:3),使眾人進入三一上帝的團契(弗4:3-6),幫助人明白祂的話語(約16:13),作我們的安慰者(約14:16),轉化人的生命(加5:22-23)。總括而言,聖父、聖子、聖靈積極關心世人,一直介入我們的時間和空間。

  對信徒來說,上帝在哪裡?上帝在天上!祂從天上觀看世人(詩33:13),但同時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34:18)。上帝在哪裡?上帝曾在十字架上!祂因為世界而受苦,甚至為世界而受苦。當我們想起歷史的創傷,我們也應想起聖子耶穌基督在殘忍的政權下降生(太2:16),又在荒謬的政權下受害(太27:22-26)。上帝在哪裡?上帝在我們的心裡!聖父和聖子差遣聖靈住在我們心裡,親自與我們同在,使我們對基督有所記憶,也對基督的再來有所期盼。


  在耶穌基督被賣的那一夜,祂應許聖靈要降臨所有信靠祂的人心裡。祂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在苦難裡,在不義中,上帝不曾離席。祂所賜的聖靈與信徒同行,醫治我們的悲痛(約14:16-29),聆聽我們的悲情,更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人禱告(羅8:26)。藉著祂的靈,我們有能力抵抗邪惡,消除怨恨,使不義無法在我們身上蔓延開去,並啟動我們懷著世界得著更新的盼望奮勇前行。故此,信徒面對不能磨滅的傷痕,不應單單滿足於解釋人性和歷史,也不應停留於怨憤或沮喪,倒要默想上帝的恩慈,在聖靈裡更新內心,然後帶著憐憫的眼淚,像基督一樣服事被罪惡扭曲的世界,與身陷苦難的人同行,直到主來。

20170326修

2014年4月19日 星期六

「願你們平安!」

在言離道斷的年代,「你好嗎?」就如「幾時出黎食餐飯?」、「見係你,搭多條蔥送比你又點話。」、「小姐,你個頭痕唔痕啊?」一樣,失去原初的意義,成為空洞的句子。在講台上,在書信裡,基督徒用「平安!」作為問候語或祝頌語,也面臨如此的危機。當「平安」成為口頭禪,它漸漸變成習慣,徐徐矮化,與「節哀順變」、「RIP」幾近無異。

「願你們平安」(Εἰρήνη ὑμῖν)在四卷福音書出現四次,分別是《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6節,《約翰福音》二十章19、21及26節,全部都發生在主耶穌基督復活之後,都是耶穌基督向人顯現時的問候語。《約翰福音》三次記述耶穌基督的顯現,每次耶穌基督都說「願你們平安!」這是巧合,還是刻意?我不能肯定,因為這句話是普通的問候語。我不能肯定這是耶穌基督特別有禮貌,還是耶穌基督想賜平安給懼怕猶太人的門徒(參約二十19)。假如我斷言是後者,恐怕是過度詮釋了。

祝願,蘊含人類對美好生活的期盼;人們互相祝願平安,正因為人類並不時常感到平安。主耶穌基督被賣的那一夜,主對門徒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十四27)此話表明,世上有兩種平安,一種來自世人,一種來自上帝,兩者有迥然不同之處。我們祝願別人平安,自己還會懷疑別人是否得到平安;相反,上帝賜人的平安,消除內心的激盪與怯懦[註]。

雖然我們無法肯定復活的主有否更新「願你們平安」的意義,但我們可以肯定復活的主賜人與別不同的平安。「平安」對門徒的意義何在?在使徒約翰著寫《約翰福音》的年代,基督徒活在黑暗和不義之中。假如基督徒矢志跟隨耶穌基督,奉基督的義為圭臬,便要承受逼害,例如被人言語悔辱,被人砌詞誣告,被人不公審判,被人用石頭打死,被人釘於十架,被人流放海島……他們懷著畏懼還是平安去面對?耶穌基督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有兩點必須留意。第一,苦難是必然,上帝不止超越苦難,甚至勝過世界。而所有信徒都因為基督的緣故,憑信心同樣勝過世界(約壹五4)。第二,「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表明,我們所嚮往的平安,必須與主耶穌基督連結才可得到。

主耶穌基督復活,表明祂是神,是神的兒子,祂裡頭有生命。初期教會的信徒懷著耶穌基督所賜的平安,不懼險阻,不畏死亡,仰望永生,四出傳揚關乎生命的福音。至於我們呢?「平安」對我們的意義何在?我們的平安成為又空洞又薄弱的口號了嗎?我們遺忘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落在耶穌基督的手裡嗎?我們被混亂不安的世情奪走心中的安穩嗎?復活的主賜下屬天的平安,我們不但在今世預嘗,也要致力與人分享。下一次,我們奉主的名互相祝願「平安」之時,懇請記念還有許多人沒有得到那真正、恆久、與世人所賜截然不同的平安。



註:按原文來看,「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是命令式。換言之,耶穌基督吩咐門徒要有平安!上文提及平安乃神所賜。如此,此話是一種宣告,耶穌基督要驅逐人類的不安!耶穌基督賜人平安的先決當然唯獨信心。於是,信心使我們的不安得以消除。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我們也去,好跟他一同死吧!」(約十一 16)

以下全文引用《聖經.新漢語譯本》,粗體字為筆者所加。

《約翰福音》第一次敘述多馬,記於十一章 16節。有人對耶穌說,猶太地伯大尼的拉撒路病了。門徒勸喻耶穌不要往猶太,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約十一 8)。耶穌最終堅持要去。「於是耶穌明白地告訴他們:『拉撒路死了。 我為你們喜樂,因為我不在那裡,是為了使你們相信 。現在我們到他那裡去吧。』……耶穌來到,發現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約十一 14-15、17)。由此可見,耶穌基督耽延日子,沒有去探訪拉撒路,是有計劃和目的的。據經文所說,為了使門徒相信。至於相信甚麼,使徒約翰讓它懸空,好在下文分解〔註一〕。吸引我注意力的是,使徒約翰在這段記述裡面,插入一節:「於是那稱為低土馬的多馬對其他門徒說:『我們也去,好跟他一同死吧!』」(約十一 16)此話沒有人回應他,門徒沒有,耶穌基督也沒有。從敘事流程來看,如果使徒約翰刪去此句,流程反而更加順暢。這令我產生疑問,此句的意義何在?多馬不怕死亡,是出於甚麼動力?多馬的宣告,令讀者產生深刻的印象。

第二次有關多馬的記述,記於十四章 5-7節。耶穌說自己要離開門徒,去門徒不能去的地方(約十三 33)。多馬心生疑竇,以為耶穌所說的,是地上實實在在的一處地方。「多馬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去甚麼地方,怎麼會知道那條路呢?』。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 5-6)精明的讀者從前一章就知道耶穌基督要離世歸父(約十三1),自然曉得耶穌基督是通去父神的唯一道路,祂是真理本身,在祂裡頭有生命。但對於多馬而言呢?多馬親身經歷過拉撒路復活,幾日前更探訪過死了又活過的拉撒路(約十二1)。還有不多時候,耶穌基督就要釘十字架了。如果多馬真的要和耶穌基督同死,他明白、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裡頭有生命嗎?

第三段關於多馬的記述較長,是二十章 24-29節:
24 十二使徒中的多馬,稱為低土馬;耶穌顯現的時候,他沒有跟大家在一起。 
25 其他門徒對他說:“我們看見主了!”多馬卻說:“除非我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我的指頭探進那釘痕,又用我的手探進他的肋旁,我決不相信。” 
26 過了八天,門徒又在屋子裡,多馬也跟他們在一起。門是關著的,耶穌來到,站在他們中間,說:“願你們平安!” 
27 然後對多馬說:“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裡來,看看我的手。把你的手伸過來,探進我的肋旁。不要懷疑,總要相信。” 
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 神!” 
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為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就相信的人,有福了。” 

許多人說多馬是多疑的人,比其他門徒不濟,我卻不認同。信耶穌基督能使人死而復活是一回事,信耶穌基督能使自己死而復活是另一回事。在舊約,以利沙曾叫婦人的兒子復活(王下四18-37),甚至死人一碰著以利沙的骸骨,也活過來(王下十三21)。拉撒路復活最多只能說耶穌基督是偉大的先知。然而在舊約,從來沒有一個人有能力令自己死而復活,因此多馬的懷疑非常合理。耶穌基督向門徒顯現,多馬沒有在其中。別人對多馬說他們看見主耶穌基督,他卻斬釘截鐵地說:「我決不相信」,除非達到兩個條件。第一,看見主。第二,摸得見釘十字架的痕跡。根據經文所說,多馬的兩個條件,只達成第一個,多馬就宣認耶穌是主,是神了。可見,他和其他門徒不相伯仲,信心都是憑著眼見。

最後一次有關多馬的記述,是《約翰福音》二十一章2節。耶穌基督在提比哩亞海邊向多馬、彼得、拿但業、西庇太的兩兒子,以及兩位門徒顯現。祂三次呼召彼得,指示他如何死,好榮耀祂(約二十一19)。多馬是沒有對白的大配角。耶穌基督在這邊廂呼召彼得,祂還要呼召多馬嗎?耶穌基督也要指示這位曾經與彼得一樣,豪邁地許下與耶穌基督同死之諾言的大傻瓜嗎?[註二]耶穌基督要求多馬以死亡去榮耀祂嗎?經文沒有交待。

曾幾何時,我們可能為了一些人或事而情緒亢奮,甚至置生死於不顧。到真實地認識主耶穌基督後,我們知道過去的豪情壯志,其實多麼膚淺和可笑。有關多馬的記述,配合基督第二次呼召彼得的記述,可以提醒我們兩件事。第一,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是呼召人為他死。復活的主殺死老我,然後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從此,我們的生死觀更新改變。從前拼死也要維護的東西,今日嗤之以鼻。第二,基督徒有「死就死吧」的衝勁,不單憑情緒的激動,也建基於耶穌基督的確受死和復活的實在(reality)。「耶穌說:『我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祂否定了(negate)死亡,也否定老我,使我從今以後活著有新的意義,死亡有新的價值。

在初期教會,「基督徒」是個污名,任何人自稱為「基督徒」,政權就會不問情由逼害〔註三〕。在使徒約翰的年代,「復活」是初期教會信徒付上血液去堅守的教義,也是堅守基督徒身份的動力。初期教會基督徒為主而活,他們的使命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所以無論是生、是死,都要讓基督在他們身上照常顯大。過去的基督徒如是,今天也應如是。具體來說,是不論任何情境,都要為主而活,表露以下高尚的情操:孤單中倚靠,患難中堅忍,歡樂中節制,困乏中憐憫,憤怒中溫柔,混亂中站穩......這種生命才算是真生命,才算是豐盛的生命。

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相信神的兒子基督就是耶穌,並且使你們相信了他,就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二十31)

我來了,是要使牠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十10)

「我信復活」。對我來說,這不獨指肉體死後的復活,也指靈性上的復活!讓我們與多馬也去,好跟基督一同死吧!



註一:至少包括,相信活著信祂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 26),信祂是基督、神的兒子、將要臨到世界的(約十一27 ),信祂的人必看見祂的榮耀(十約一40),信祂是天父差來的(約十一42)。

註二:多馬曾說:「我們也去,好跟他一同死吧!」(約十一 16)彼得曾經說了一番可以與多馬較量的豪情壯語。「彼得說: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約十三 37)。如果多馬的語句組合是,「 A。B !」;那麼彼得的語句組合是「 -A?+ B!」。藉著問句與否定,彼得與多馬說了類似的話,並在語氣上加強了。彼得的宣言立刻遭到耶穌基督否定,那麼多馬呢?

註三:Justin Martyr, First Apology III.

2014年4月6日 星期日

靠著那賜給我力量的

《靠著那賜給我力量的》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飽足也好,飢餓也好,豐富也好,缺乏也好,我都得了秘訣。」(腓四12.新漢語譯本)

  蘇軾曾言:「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堅忍不拔之志。」意思是,自古以來能成就大事的人,不單有超凡的才能,更必定有堅持到底、永不放棄的意志。在《腓立比書》,我們可以發現保羅雖然因為傳福音而受捆鎖,但是他堅持信仰,以致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曉得他被囚是為基督的緣故(腓一13)。不但如此,他雖然活動自由受到限制,但是他沒有放棄牧養,即使未能親身到訪腓立比,仍著寫《腓立比書》教導和激勵千里之遙的弟兄姊妹。這位面對重重困難的宣教士,如何突破艱難,保持信仰的活力?其中一個秘訣,就是保持喜樂的心!《腓立比書》處處洋溢喜樂的信息。保羅滿心喜樂的原因,至少有八:一、弟兄姊妹忠於使命,同心合意興旺福音(腓一4-5);二、基督的名字被傳開(腓一18);三、確信自己必蒙拯救(腓一18-19);四、信徒在神裏面心意合一(腓二1-2);五、有機會為主殉道(腓二17);六,得見掛心的弟兄姊妹(腓二28);七、有主的同在(腓三1,四4);八,信徒之間有深厚的情誼(腓四10)。由此可見,保羅為福音、為基督、為信徒、為自己,實在有許多喜樂的理由!

  《腓立比書》提及的「喜樂」不是指霎時的情緒亢奮,卻是持久的安寧、滿足和穩妥。這種「喜樂」令人不會過份憂慮,使人適應任何處境,不因身體限制,不受環境窒礙,不被物質羈絆。對保羅來說,無論是生是死,都有使他喜樂的理由。可以說,他的信仰是穩賺不賠的:活著,可以貢獻自己,服事他所思念和疼愛的弟兄姊妹(腓一24);死了,即是完成地上的使命,息去勞苦,與主相親(腓一23)。

  基督教教育家高炘,曾列出六項成熟的基督徒的特質,其中一項就是能從容應付人生問題。保羅不論生死禍福,都有持久的安寧、滿足和穩妥,表明他信仰成熟。我們如何得著這能力?保羅清晰說明,靠著那賜給我力量的,甚麼情況我都能應付。」(腓四13.新漢語譯本)藉得留意的是,保羅的意思不是「靠著上帝賜給我的力量」,卻說「靠著那賜給我力量的上帝」,表明人單純憑意志力和決心,不能獲得內在的改變,惟有上帝的恩典,我們的靈命才變得成熟。這樣看來,驚濤駭浪不是偉人的搖籃,上帝才是。

  根據教會傳統,信徒在預苦期靈修、禁食、禱告、默想,就是藉著安靜、節制等外在的屬靈操練,開放我們的內心,讓上帝把祂的豐盛帶進我們的生命中,使我們的信仰更趨成熟。這些操練本身沒有道德價值,正如控制體重的人也曉得禁食,但並非人人都因為禁食而有強韌的心靈。只有我們在屬靈操練裏,將注意力集中在基督身上,讓上帝接管我們的內心,我們才會產生屬靈的美德,不僅僅是喜樂,還有仁愛、和平、忍耐、恩慈……(加五22-23)。
  

  弟兄姊妹,我們能從容應付人生問題嗎?我們的情緒會過份受到外在環境而拖累嗎?我們有持久的安寧、滿足和穩妥嗎?讓我們靠著那賜給我們力量的,一同乘風破浪!

2014年2月8日 星期六

作基督的僕人

《作基督的僕人

今天是新一屆執事的選舉日。上星期的《教牧分享》從《使徒行傳》六章一至七節,分析教會歷史中第一次選舉執事的原因、方法和結果。今期《教牧分享》則從聖經、歷史和文化解釋作執事的性質和應有的心態。

雖然本文集中討論執事,但是內容與所有弟兄姊妹息息相關,因為聖經所提及的「執事」,不單指某種教會常設的事奉人員,也可以指一般的事奉者。執事的事奉觀與信徒的事奉觀並無二致。既然每個信徒都要彼此服事(彼前四10),那麼我們都應該學習如何服事。

執事(διάκονος)在新約聖經出現29次,連同直接相關的動詞「作服事」和表示其行動的名詞「服事」,出現98次,可見那是常用詞。「執事」不一定指教會常設的崗位。根據聖經原文,在迦拿婚宴中伺酒的「用人」(約二59),其實是「執事」。另一方面,耶穌基督曾說所有跟從祂的人都要服事祂(約十二26),經文中「服事我的人」,其實也是「執事」。「執事」亦非教會專用詞彙。根據新約時期的經外文獻,「執事」是指那些執行別人命令的人,尤其是指奴隸制度中僕役,可以是車夫、信差、廚子、伺候餐宴的用人。在當時的希臘社會,作僕役(執事)毫不尊貴,因為希臘人酷愛自由,作僕役(執事)意味自己受別人轄制,有損自由人的尊嚴。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就曾說:「服事別人的人怎能快樂呢?」證明作執事不叫人欣羨。

基督信仰賦予執事另一重意義。初期教會人數增多,為了應付實際需要,門徒選賢與能,一同建立教會。有證據顯示,基督升天後二、三十年,「執事」已經成為教會職事的名稱,是常設的崗位(參腓一 1;提前三8-12)。其中《提摩太前書》簡述作執事的條件,即必須有若干屬靈的品格與好見證,並不分男女。以上也是本堂所有執事候選人的首要資格。可想而知,執事獲得信徒的信任,聲譽卓著,眾望所歸,大有榮耀。然而,教會稱呼所選舉出來的領袖為「執事」,表明這些領袖不過是眾人的僕人。按當時的文化而言,他們像僕役一樣沒有自主權,必須受主人的差遣,履行主人的吩咐。這位主人,當然就是教會的元首耶穌基督了。

當十二個門徒爭論誰為大,「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二十25-27)。耶穌基督反對教會領袖用希臘人的方式去統治和管轄弟兄姊妹。祂提出與當時文化迥然不同的領導模式:僕人領導──作領袖的,必須是眾人的僕人。而耶穌基督親身示範如何作僕人領袖:「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可見世界的智慧雖是人類智力的結晶,但不能全盤移植到教會的事工上。

結合上述的思考,我們可以有三項簡單的默想。第一,作基督的僕人是受寵若驚的事,因為全能的主不需人手服事,卻竟然讓我們這些有限的人,有份於那關乎永恆的事工。第二,作基督的僕人是恭肅嚴整的事,因為我們受上帝差遣作成祂的吩咐。祂看重工人的品格。若不忠心,主必追究。第三,作基督的僕人是自甘卑微的事,因為我們蒙召脫去從前的驕傲,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虛己服事主和服事人。總的來說,不論我們是否承擔執事的崗位,我們都是基督的僕人。我們應當樂於事主,忠信篤敬,謙卑自牧,品格和行為都與基督的僕人相稱。


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

迎接主再來

  教會年曆以耶穌基督一生的事件為綱。信徒按教會年曆的編排,藉崇拜、讀經和靈修,就可周而復此地默想基督的福音,與主偕行,靈命滋長。踏入十一月,教會年曆步入尾聲--榮耀的君王即將再來。

  對於末後的事與主再來,信徒可能有兩極的看法。我以下面的生活小故事說明:

  明天,學校派發考試成績表。小聰、小明在課室談論明天的事。
  小聰憂心忡忡,說:「如果沒有明天,那有多好?上星期老師派發已經批改的考試卷,我每科成績都退步。成績表出來以後,爸爸媽媽一定痛罵我不用功了。」
  小明則滿懷希望:「我則不然!爸爸媽媽早就答應,假如我成績進步的話,他們就會獎勵我。今次,我每科都有改善,我實在急不及待,真想明天快點到來!」

  面對相同的日子,人們有不同的反應。同理,面對主再來,有人恐懼戰兢,有人熱切期待。根據《阿摩司書》,先知阿摩司警告那些不義的人,切莫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因為那日黑暗沒有光明(摩五18-20)。但在《詩篇》,自覺困苦窮乏的詩人,則熱切渴望上帝速速到來幫助他、搭救他(詩七十5)。如斯兩極的態度,乃源於以下必成的事:神要降臨審判生人和死人,信靠祂的人必得安慰,不信的人必被定罪。換言之,今生的生活影響將來的命途!

  面對主再來,我們不宜抱手等待,因為所有關於末世論的教導,都與今世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若曉得將來必成的事,今天就應未雨綢繆。就如聰明人為退休的生活籌算,愚拙人則今朝有酒今朝醉。問題是,我們應當如何預備自己,迎接主再來呢?根據《馬太福音》二十四至二十五章,耶穌基督談論末世的徵兆和主再來的突然性,然後說:「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太二十四42)接著以四個比喻闡釋,包括惡僕的比喻、十童女的比喻、按才受職的比喻,以及綿羊與山羊的比喻。前三個比喻都以奴僕為主題,談及家主/新郎在奴僕意想不到的時候回來。由此可見,基督(家主)在哪年哪月哪日回來,信徒(奴僕)不必知道,但信徒在今世應當以僕人的心態順服主的吩咐,忠心服事祂。從個人的層面,是指每日跟隨主腳蹤,作個行道的人;從群體的層面,是要落實彼此相愛,擴展基督的福音。

  「主說:『那麼,誰是那忠心又精明的管家,主人要派他管理自己的家僕,按時定量分糧給他們的呢?』」(路十二42.和合本修訂版)願我們好好運用神給我們的才幹和機會,成為忠心和精明的管家。主人來到,看見我們這樣做,我們就有福了(路十二43)。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上帝離開他,他竟不知道(士十六20)

  2005年,我於基督教機構事奉,協助舉行研討會。會中,一位講員以參孫的經歷為例,說明基督徒(尤其是全職事奉上帝的人)可能會出現的危機,其言銘刻於心,儼如暮鼓晨鐘,餘響至今猶存。

  參孫自出生起就歸上帝為聖作拿細耳人(士十三 5 ),而拿細耳人的記號是不吃喝葡萄及其製物,不靠近死屍,不用剃頭刀剃頭(民六1-8)。參孫有超乎尋常的力氣(士十四 6),非凡的智慧(士十四 14),詩人的才華(士十四 14),更有上帝的靈感動(士十三 25,十四6 、19,十五 14),甚至有神蹟伴隨著他(士十五 18-19)。可以說,他是個文經武緯、智勇兼備、事奉奏效的支派領袖。不過,他超人的力氣在他頭髮被剃後頓然全失。《士師記》十六章20節說:「……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結果,參孫被敵人擄去,被剜去眼睛,被強迫推磨,最後與敵人同歸於盡。

  值得留意的是,經文說耶和華離開參孫,卻沒有說耶和華的靈離開他。耶和華在甚麼時候離開參孫呢?經文保留懸疑性,我們無從稽考。但可以肯定的是,參孫從起初就藐視上帝所賜的身分。他觸犯禁令,接觸死獅,但仍受耶和華的靈感動,先戰勝三十人(士十四19),後戰勝一千人(士十五16)。他沒有自省過來,反親近妓女,被剃掉頭髮,雖經歷慘痛的失敗,卻在死前一刻也沒有表露悔改之意。即使臨終前的祈禱,也只是為自己的名譽而祈求,而非悔罪(士十六28)!

  在舊約聖經,上帝的靈感動一個人,可以指那人獲得從上帝而來的能力,說出上帝要他說的話語,或行出上帝要他做的行動(如:出三十一3),通常與敬畏上帝的人相關,但並非必然。參孫的生平證明,一個人的事奉果效與其基督徒品格不一定掛鉤。事奉果效美好,不代表那人蒙上帝悅納。故此,每一位信徒都要經常檢視自己有甚麼惡行沒有。要當下悔改,不要等到上帝的責罰來到,否則可能追悔莫及。

  作為初出茅廬的傳道者,我畢生以參孫的經歷為誡,目標是在人生結束時「終結得好」(finishing well)。《傳道書》七章8節說:「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存心忍耐的,勝過居心驕傲的。」我祈求在上帝面前成為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懇請各位主內弟兄姊妹督責和監察。

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二12下)


  根據Enhanced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註一],希伯來文「כָּנָף」在全本舊約聖經出現107次,是指由身體延伸出去的部份,對雀鳥來說是指「翅膀」(如:出十九4),對人的衣服來說是「衣襟」(如:撒上十五27,二十四5;該二12)和「繸子」(如:申二十二12;民十五38),對土地來說是世界的盡頭,即是「地極」(如:伯三十七3;賽十一12;結七2)。

  כָּנָף有時會被用於擬物,例如錢財像雀鳥一樣會長翅膀飛去(箴二十三5),也可用於提喻(synecdoche,即是以局部代替全部),例如「有翅膀的生物」(如:箴一17;傳十20),亦可用於象徵,例如風是長有翅膀的(如:撒下二十二11;詩十八11,一O3),又例如太陽是長有翅膀的(瑪四2)[註二]。

  士師時代,以色列人拿俄米與他兒子的遺孀摩押人路得返回伯利恆居住。同樣是以色列人的波阿斯在麥場上偶遇異族人路得。他顯出恩慈,容許路得在他的禾場上拾取麥穗。他對路得說:「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כָּנָף)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二12)。所謂「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應該就是尋求上帝的保護(詩十七8,三十六8,五十七2,六十一5,九十一4)。

  路得將自己的經歷告訴拿俄米。拿俄米知道波阿斯恩待路得,也知道波阿斯容讓路得拾取麥穗直到收割完畢(得二21),而且「是一個有買贖權的至近的親屬」(得二20,原文有「有買贖權的」,和合本沒有譯出來)。於是,拿俄米吩咐路得專心在波阿斯的田裡拾麥穗(得二22)。可是收完大麥和小麥後,波阿斯似乎沒有承擔至近親屬的責任而迎娶路得。拿俄米便吩咐路得下到場上,不要使波阿斯認出他來(得三3)。這裡做,可能是為了靠近波阿斯的身邊,掀開波阿斯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得三4),而這行為是提醒波阿斯有至近親屬的責任,要波阿斯決定是否作「脫鞋之家」,因為波阿斯不願意的話,路得可以立刻取得脫鞋為證據(申二十五510;得四10)。

  波阿斯發現路得躺在腳旁後,路得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כָּנָף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得三9。這樣看來,路得趁波阿斯睡著時悄悄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在那裡(得三7),並非有不道德的行為,卻是以此大膽的行動來請求波阿斯承擔至近親屬的責任,要求波阿斯成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保護路得。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二1213波阿斯不獨用言語安慰路得的心,但更用實際行動來顯出他的恩慈。波阿斯娶路得,很可能是件賠本的事(參得四6),但是波阿斯的保護行動是徹底的。

  從信仰反省的層面來看,我們是否願意用衣襟遮蓋別人,好使我們成為上帝的翅膀──將上帝的憐憫延伸開去?



註一:Francis Brown, Samuel Rolles Driver and Charles Augustus Briggs, Enhanced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 1996)

註二:學者John Gray認為有翅膀的太陽,可能是借用古代近東世界的宗教符號(John Gray, “The Day of Yaweh in Cultic Experience and Eschatological Prospect,” Svensk exegetisk årsbok 39 [1974], 5)。然而這仍不構成充份的證據,因為將上帝比喻為日頭(如:詩八十四11),以及強調上帝是醫治人的(如:出十五26;詩一¡3),並非到瑪拉基的時代才出現。題外話,《瑪拉基書》四章2節:「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光線原文作翅膀)。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已經在耶穌身上應驗了(太九1921,十四3536;可五2729,六56;路八4344),因為耶穌的翅膀(衣裳的繸子)的確有醫治之能!

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西門的兒子猶大(約六71,十三2、26)

  有關十二門徒之一,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四福音的敘事者運用不同的措辭形容他。

  符類福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的敘事者除了直呼其名外(太二十六49,二十七5;可十四45;路二十二48),也使用:「賣耶穌的加略人」(太十4;可三19),「加略人」(太二十六14;可十四10;路二十二3),「賣耶穌的」(太二十六25,二十七3),「那十二個門徒裡的」(太二十六47;可十四43;路二十二47),以及「賣主的加略人」(路六16)。

  《約翰福音》的敘事者與符類福音的敘事者措辭相近,他除了直呼其名(約十三2930,十八3),也使用符類福音對猶大的稱呼:「加略人」(約十二4,十四22),「賣耶穌的」(約十八2),「賣他的」(約十八5)。然而,只要鋪陳《約翰福音》對猶大的記述,就可以發現《約翰福音》三次強調猶大是西門的兒子,即「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約六71,十三26),以及「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約十三2),但符類福音一次也沒有。

  學者大多認為《約翰福音》的成書時期在符類福音之後。這樣的話,「西門的兒子」似乎是個毫無必要的記述,因為「加略人」、「賣耶穌的」、「十二個門徒裡的」都足以讓讀者辨認出猶大是何許人,為何《約翰福音》不嫌冗贅,不怕生亂使用「西門的兒子」呢?不怕讀者將之與那本名叫做西門的彼得混淆嗎?我認為《約翰福音》刻意強調「西門的兒子」,是為了提醒讀者去比較猶大與彼得這兩名門徒。只要細心閱讀有關「西門的兒子」的經文,我們就可以發現不遠處的上下文也提及「西門彼得」。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麼?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六6669
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裡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約六7071
  上面的經文表明門徒曉得耶穌是神的聖者,有永生之道,是值得跟隨的。不過敘事者不嫌冗贅,特意表明說這話的人是彼得。而另一方面,敘事者分析耶穌的話語,說明十二個門徒中間的魔鬼就是猶大,而且是將來要出賣耶穌的。然而有趣的是,敘事者沒有說彼得是「後來要不認耶穌的」。敘事者將「西門彼得」和「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相提並論,大概是突出彼得信仰的純正,猶大信仰的偏差。
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約十三2) 
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然而不都是乾淨的。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約十三611
  這裡特別強調潔淨的問題。敘事者突出彼得的潔淨,猶大的不潔淨。
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阿,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約十三2426
  在敘事者的筆下,猶大離開宴席之前(約十三30),除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問了一聲「主啊,是誰呢?」(約十三25)之外,彼得以外的門徒都是沉默的。從彼得的言論之間,讀者可以看得出他對耶穌的熱愛,反之猶大的「沉默寡言」突顯他對耶穌的冷漠

  有關彼得的敘述一直都甚為正面,不過,我們只要繼續讀下去,很快就會發現彼得與猶大的表現其實相差不遠──彼得三次不認主,猶大出賣耶穌。所以嚴格來說,彼得和猶大都跌倒了。然而,基於甚麼原因,彼得仍然被神使用,而猶大卻自尋短見呢?

  《約翰福音》的結尾提到耶穌三次呼召彼得,符類福音卻沒有。該段經文中,耶穌稱彼得為「約翰的兒子西門」(約二十一1517),而對上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則是耶穌首次呼召彼得,並為彼得改名為磯法之時(約一42)。顯而易見,用「約翰的兒子西門」來形容彼得,看起來是多此一舉的。不過,敘事者特意重述彼得的本名,可能是刻意叫人想起「西門的兒子猶大」,並且叫人想起耶穌第一次呼召彼得的時候!這樣看來,釋經者/講道者將猶大和彼得拿來比較,是合宜的做法──猶大犯罪後愧對上帝而自殺[],彼得犯罪後戰兢地面見耶穌,於是生命重新開始。

  《約翰福音》的敘事者藉彼得屬靈生命的起跌,說明信徒雖經歷失敗,但仍有振作的可能。人何時悔改歸向主,何時就有重新出發的機會。



註:《約翰福音》沒有記述猶大的下場,《馬太福音》和《使徒行傳》卻有。或許在《約翰福音》敘事者的眼內,猶大的角色只為襯托彼得,所以沒有詳細交代猶大的結局。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人所說的一切話,你不要放心上」(傳七21上)


  我有幾位朋友,他們都有一項共通點,就是對別人的言行過份敏感。

  其中一位以記憶力強自豪。每次他遇見新朋友,只要大家彼此簡單介紹後,即使一個月沒有再見,他仍然能夠準確說出在甚麼日期、時間、場合遇見別人,並且輕易說出別人的姓名、外號、職業等。由於他的記性特好,別人所說的一切話,他全都放在心上。可惜的是,他疑心重,所以記憶力強成為兩面刃。例如,我說新界人較純樸、九龍人較圓滑、香港人較有禮。他剛巧是個九龍人,他就說我批評他不純樸、沒禮貌。又例如,他生日時,誰有向他道賀,誰沒有,他通通記得。他惱怒沒有向他道賀的人,認為他們不夠朋友。

  我這位朋友常常認為別人惡意對待自己。我常常用金句勸他:「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人所說的一切話、你不要放在心上、恐怕聽見你的僕人咒詛你。因為你心裏知道、自己也曾屢次咒詛別人。」(傳七20~22)撫心自問,沒有人能靠自己的力量,令自己的舌頭不失腳(雅三7、8)。縱使你已經信耶穌得永生,現階段學習過聖潔的生活,但你總會有不經意咒詛別人的時候,何況別人呢?你自己也不能確保所說的每一句話都經過深思熟慮,不可能每一句都經過腦袋思考,也不可能每一句都是心底話,那麼你就不要將別人所說的一切話放在心上了。路遙知馬力,人久見人心。經過長期觀察別人的言行後,你應該可以看得出那人的本性如何,不會單憑一句話判斷別人不好。正如分辨真假先知的原理,好樹會結好果實,我們看果實就能認出那是甚麼果樹(太七15~20)。

  更重要的是,為甚麼別人只消說一句話,你的反應便立刻變得那麼負面呢?背後還有其他事情影響嗎?《撒母耳記上》十八章記載掃羅凱旋歸來。經文明明地說,婦女唱歌、跳舞、打鼓、歡呼、擊磬迎接的人是掃羅王(撒上十八7)。不過因為婦女說一句話,掃羅王就非常惱怒,並且妒忌大衛(撒上十八7~9)。婦女可能真的言語冒失。不過,問題的癥結在誰呢?是婦女,還是掃羅王?誰的生命素質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呢?

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他比我更有義」


  上星期坐小巴,碰到許久不見的朋友。問他近況如何,他說他正在為最低工資立法問題與政府斡旋。我本想寫篇文章談談他,不料,今早我得知他為民發聲而被捕了。於是我立刻發短訊給他,告訴他有需要時可以聯絡我。

  我這位朋友認為基督教不仁,所以堅決對抗基督教。然而他比我認識的所有基督徒更加著重社會公義。他不但為民請命,更以行動回應:靜坐、示威、舉旗、吶喊,他通通做過。他的座右銘是:「與其禱告,不如坐而起行。」

  我有一位朋友。他認為世上沒有神,所以堅決否定基督教。然而他比我認識的所有基督徒更加著重道德良知。他沒有為民發聲,也不自我宣傳,只是默默地以金錢支持公平貿易,為了保障工人不被剝削,寧願多付一些金錢買公平貿易產品。

  我有一位朋友。他認為條條大路通羅馬,所以堅決不信基督教。然而他比我認識的所有基督徒更加著重社會關懷。他不時為民捐輸,同樣不自我宣傳。他定期捐血,也呼籲別人做定期捐血者。

  甘老師常說:「仗義多是屠狗輩。」意思是低下階層往往更講仁義道德。我不想將非基督徒與屠狗輩連繫起來。我只想說,許多非基督徒比起基督徒更有義。(這個「義」字,不是人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後,在父神面前得稱為義的「義」)

  基督徒,我見得多。行公義、好憐憫的基督徒,卻沒有幾個。

  輕輕聯想一下經文,就知道事情有多嚴重: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

  「若在小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他來。」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