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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日 星期四

是撒旦愚蠢呢?還是我們愚蠢?



  最近有關寵物小精靈與靈界有關的言論不絕於耳。有言論指寵物小精靈的來源是日本諸神;[1] 也有人分享網上評論,聲稱寵物小精靈遊戲是魔鬼的工具其價值觀荼毒兒童。[2] 對於資深信徒來說,這些毫無根據和穿鑿附會的指控大可一笑置之。不過,這些言論仍會危害初信者的信仰,亦會加深未信者對基督徒的偏見。關於這個話題我認為資深信徒應當澄清,幫助別人明辨是非而不是以傳播錯謬訊息為樂

來源
Pocket Monster簡稱:Pokémon;港澳譯物小精靈;台譯:神奇寶貝官方譯名:精靈寶可夢)的作者田尻智在童年時像其他日本鄉下兒童一樣,喜歡在大自然觀察捕捉、飼養和交換小昆蟲。他以此童年回憶為靈感,在1996年推出《寵物小精靈》GameBoy遊戲遊戲裏玩家捕捉和培育寵物小精靈並且用寵物小精靈來彼此競技。這個遊戲獲得空前成功。過去20遊戲商發售16寵物小精靈系列的遊戲。而遊戲也衍生動畫、集換式卡片遊戲和相關商品最為人熟悉的《寵物小精靈》動畫,主角小智,原型其實就是作者田尻智。

查考寵物小精靈圖鑑我們可以發現大部份的寵物小精靈都參考大自然的生物而設計與日本神祇及妖怪毫無關連

流行的原因
  「收藏是古今中外就存在的行為有人收藏便宜和普通的東西,如:汽水蓋、火柴盒、明星相也有人收藏貴重和稀有的東西,如:古董、名錶、名畫等。培育競技也是不少人的興趣,賽馬、鬥蟋蟀、鬥雞、功夫搏戰等,都是歷史悠久的活動。收藏家收藏東西並且加以訓練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是興趣使然,第二是在同好之間分享交流。以上也許是寵物小精靈吸引人的地方。這遊戲和動畫紅遍世界,除了因為題材對所有人種適合,也因為遊戲系列暢銷世界全球電子遊戲總銷量第二位),相關動畫被翻譯成不同語言並且不斷播映東京電視台最長壽的節目,自1997年開播至今),所以那是不少人的集體回憶。

  從人文科學角度來看,寵物小精靈流行的原因不難理解。我們不必臆測魔鬼從中作梗。

Pokémon Go的興起與評價
Pokémon Go一貫的尋寶育成及角色扮演遊戲。配合較新穎的科技,將遊戲平台轉移至智能手機不但提升電子遊戲的吸引力,將動畫才會出現的情節合到現實生活中,也令遊戲普及化,讓更多人可以參與。Pokémon Go是電子遊戲,寵物小精靈是虛擬的生物。我看不出一般人會認真地覺得寵物小精靈是真實存在的靈體或者生物,正如正常智慧的人也不會認真地覺得Hello KittyDoraemon是真實存在的人機器人一樣。根據上述分析,寵物小精靈與靈界有關連的說法,實在非常牽強。

我認為Pokémon Go所帶來的隱憂是人們耽於玩樂遠多於受邪靈操縱。但事實上任何東西都可以令人沉迷其中,所以我不認為Pokémon Go負最大的責任。況且任何電子遊戲都有它的興衰,在這娛樂事業蓬勃的世代,這熱潮不會很持久。如果撒旦要利用它的話,牠未免太愚蠢了吧!





[1] 以下訊息最近在Whatsapp廣為流傳,未知來源:「請轉發重要代禱事項:
這幾天開始有很多人玩網絡遊戲Pokemon(Pocket monster)寵物小精靈,這是來自日本一套大受歡迎的卡通片。
精靈的來源是日本各神舍的神像卡通化。
認真點認識這遊戲,它的玩法和內容是引導人在另一領域與邪靈玩遊戲。
香港好多人玩
甚至有基督徒都玩😰
神是忌邪的神📣
鼓勵大家儆醒啊!
請切切地從心合一地求主保守我們人類的心不要被靈界迷惑
近來上帝真是揭示很多日本的黑暗權勢利用不同傳播媒介迷惑人心!
使人的心思意念被捆綁迷惑也不自知!
請大家儆醒禱告
呢個game是在現實世界捕捉果d虛擬精靈。
即係果隻精靈有機會在馬路出現。
有好多人就因為無睇交通情況,行左出馬路捉精靈因此失去左性命
呢個 game 係印尼已經奪去左好多人的性命
[2] http://www.crossroad.to/text/articles/pokemon5-99.html

2016年7月2日 星期六

我愛神愛我(約壹4:13-21)

13因為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由此我們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裏面,而他也住在我們裏面。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並且作見證的。15凡宣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而他也住在神裏面。16我們知道並且深信神是愛我們的。 
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17由此,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滿:我們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基督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8在愛裏沒有懼怕;完滿的愛把懼怕驅逐出去,因為懼怕裏含著懲罰,懼怕的人在愛裏尚未得到完滿。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了;不愛他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神。21愛神的,也要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和合本修訂版) 

1. 《約翰壹書》大量使用「住在」的概念。參考以下經文,什麼是「住在他裏面」?你住在「他」裏面嗎?
「那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他不會使人失足犯罪。」(約壹2:10) 
「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因為我們愛弟兄。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壹3:14) 
「凡恨自己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知道,凡殺人的,沒有永生住在他裏面。」(約壹3:15)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缺乏,卻關閉了惻隱的心,神的愛怎能住在他裏面呢?」(約壹3:17)
2. 「神就是愛」(約壹4:16)。我們可以倒過來說「愛就是神」嗎?如果不可以,我們應當如何理解「神就是愛」?(參考:來12:29;約壹1:5)

3. 你如何向未信的人解釋「神就是愛」?

4. 什麼是「因為基督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4:17)?

5. 「懼怕」總須有個對象。從上文下理去看,「愛裏沒有懼怕」,是指不懼怕何事/誰?

6. 即使未信的人也會用愛心待人。既然如此,我們如何理解「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7. 「愛」也須有個對象。承上題,「我們愛」的對象是指誰呢?

8. 重溫第13-16節,為什麼「神愛我們」,因此我們要愛人?

9. 你生活圈子裏面有沒有很難愛得下去的人呢?你如何遵守神的命令,嘗試去愛那人呢?請在用具體的行動向那人表達神的愛。

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

務要回憶,不要忘記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一位16歲的少年被迫輟學參軍。一晚,這位少年按著指揮官的指示,把一個信息傳到另一個營旅的指揮部。他整夜奔走,第二天才返回自己的營旅,卻發現超過一百名的同伴都因為敵軍攻擊而全軍覆沒。幾天前,他還跟他們分享憂慮和歡樂,但幾天後只能看見眼神空洞、蒼白無光的面容。這段記憶深印少年的心,甚至今天將近九旬,仍然歷歷在目,未能忘懷。戰後,這位少年攻讀神學,畢生探討「公義的上帝」,以及如何帶著無法平復的記憶去相信上帝,成為有名的政治神學家。這人名叫默茨(Johann Baptist Metz,1928~)。
  人類的歷史是一部戰爭史。面對歷史和現今社會的人禍,福音如何回應人間的苦難?默茨在《歷史與社會中的信仰》說:「基督信仰表現為耶穌基督的受難、死與復活的回憶。處於這個信仰中心者是回憶被釘十字架的主,這是一種確定的受難回憶,是一切人對未來自由的希望的根據。在其受難記之中,自由的未來被回憶著。」基督信仰植根於一種思念,這種思念是二千年前基督的受難、死亡和復活。它沒有消除或者忘卻人類的受難史。相反,基督徒的思念將必然成就的未來拉進眼前,預先宣告人類必然因為上帝的救贖而進入終極的自由。這些思念與今天的生活息息相關,因為它展現愛和犧牲的力量,衝擊歷世歷代壓迫無辜者的政治權力,同時宣佈公義的上帝必定追討人類一切的罪惡,衝擊歷世歷代一切損害人性(同時對上帝的形象有所侵犯)的罪行。上述的思念對歷史和當前的社會運作方式提出質疑,甚至有顛覆的力量,所以默茨稱之為「危險的回憶」。
  不論是基督的受難、受死,還是復活,都是「危險的回憶」。從前使徒彼得和約翰被「危險的回憶」驅動,放開膽量(徒4:13),為了廣傳福音而對抗強權(徒4:19-20)。今天,受難的回憶同樣挑戰我們,能否像基督一樣與身陷苦難的人同行,服事被罪惡扭曲的世界。受死的回憶同樣挑戰我們,能否為了服事世界而甘願犧牲,連自己的性命也不顧。復活的回憶同樣挑戰我們,能否憑著信心克服邪惡,甚至戰勝死亡的威脅。
  面對任何慘案,總有人認為應當恪守悼念傳統,有人認為應當劃上句號。但對於基督徒來說,我們應該回憶什麼?我們應當回憶到什麼時候?我認為基督徒應當記住人類的受難史,也要記住基督的受難、受死和復活,亦認為基督徒終其一生務要回憶,不要忘記。唯有如此,基督徒才可以活出福音。正如默茨說:「受難記憶與復活記憶是不應截然分開的。沒有哪一種復活觀念不經由受難記憶便可能得到闡述,也沒有哪一種對復活的榮耀景象的理解會擺脫人類受難史的黑暗和威脅。一種自認為並非受難記憶的復活記憶純粹是神話。」換言之,受難的記憶必須與復活的記憶一併記念。因為沒有復活的記憶,受難的記憶叫人絕望;沒有受難的記憶,我們就對復活的記憶不明所以。與此同時,受難和復活的記憶與人類的受難史密切相關,因為一旦遺忘人類的苦難,基督的受難和復活就毫無意義。

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當別人打自己的右臉……



前年雨傘運動後,有巿民認為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手段已無實效,所以改弦易轍,「以武制暴」,企圖用武力實現政治訴求,制止制度上的不義,重建較公義的制度。初二凌晨,他們與警方發生嚴重警民衝突,有人予以譴責,有人寄予同情。上月月底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支持以武制暴的候選人獲得15%投票者支持,似乎說明進取路線已獲得不少巿民支持。為什麼以武制暴愈來愈得到認同?這與公義戰爭理論( Just War Theory)有關。

公義戰爭的觀念在第五世紀已經發展成熟。它並非任意的戰爭。開戰的一方必須由有認受性的權力組織發起,窮盡所有和平解決的辦法,出於正當的原因(如:抵抗侵略者、制止人道災難)和意圖(如:出於公義,並非報復),有獲勝的把握。戰時,要保障無辜平民,而且武力程度不得逾越敵人。戰後,要致力重建和平社會。但遺憾的是,公義戰爭始終是戰爭。它無可避免地摧殘自己和禍及無辜。更甚的是,人的腦袋並非單純由理性支配,當兩軍交鋒,劍拔弩張之時,武力往往反撲運用武力的人,令發起公義之師的人與他們的敵人趨同。無可否認,無論敵人多麼邪惡,公義戰爭是作惡以成善,這是它為人詬病的地方。例如,奧巴馬於 2009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他沒有得到普遍認同,因為當時美國參與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得獎前九日還向阿富汗增兵三萬。他獲獎後以公義戰爭理論辯護,但同時承認,無論理由多麼正義,都必然造成人道災難。

與公義戰爭相對的理論是和平主義(Pacifism)。和平主義者認為任何戰爭都是不道德的。他們譴責任何形式的暴力,抗拒從軍。他們不一定從世界抽離,因為有些和平主義者認為非暴力手段(如:公民抗命、不合作運動)也可以達到公義戰爭的一切效果。初期教會的信徒是和平主義者,他們仿傚耶穌基督,宣揚真理,默默承受傷害。和平主義有不同的體現,例如門諾會信徒全面退出戰事,浸信會馬丁路德金牧師以公民抗命爭取種族平等、貴格會信徒走入戰場作人道救援等。和平主義者也有致命傷。雖然他們努力避免自己成為罪惡源頭,但是他們可能過份高估道德感化和非暴力抵抗的能力。他們追求以善勝惡,但結果可能是縱容罪惡,任由人道災難發生。難怪哲學家羅素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反對戰爭,但到了第二世界大戰時,面對強大的納粹德國,他卻支持以戰爭反抗。


迷信暴力,容易被暴力反噬;禁止暴力,卻又容易被暴力吞噬。無論公義戰爭還是和平主義,都要付上沉重代價。在衝突頻仍的香港,教會應當擁護哪一方?西方神學界所提出的公義和平理論(Just Peace Theory )有助我們擴闊視野。它提醒我們,教會應當在衝突尚未發生前,積極消弭衝突發生的條件,具體來說是建構權力平衡的制度,推動種族共融、維護人性尊嚴、拉近貧富懸殊、保護生態環境、教育普羅大眾等。倘若衝突發生,任何形式的暴力(肢體、言語、精神等)都不是基督徒的優先選項,因為惡人的不義絕不是義人行惡的藉口。倘若最後必須使用武力才可保護自己和鄰舍,應當保持克制,並且懷著無可奈何的沉重心情去使用,因為戰爭勢必摧殘人性,違反上帝造人的本意,而之所以使用武力,可能是因為自己在過去的和平事業上面有所虧欠。最後,衝突結束後,教會應當致力尋求真相,追求復和,防止下一場衝突發生。教會既由信徒組成,締造和平的使命有賴你我。倘若教會能做得未病先防,已病早治,既病防變,則教會能見證基督,亦不必陷入道德兩難。這個道理,不獨適用於社會,也適用於人際關係之間的紛爭。

2015年12月12日 星期六

關於知識產權,我說的其實是……


  知識產權是人類智力活動所產生的無形資產。衣物牌子、藥物發明、報章上的文章、電視節目、流行歌曲、電影及時裝設計等,均與知識產權息息相關。商標、專利、版權、外觀設計、植物品種保護權及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都受知識產權法保護。

  歷史上第一件關於版權的案例,同時是教會史上第一件關於版權的案例。愛爾蘭修士科倫巴(Columba521-597)違背老師芬尼安(Finnian495-589)的意願抄寫一份剛從羅馬得到的《詩篇》,然後將抄本據為己有。芬尼安知悉後上告國王,國王判決:「小牛屬於母牛,抄本屬於原稿。」表明抄本的版權屬於原稿。這項判決沒有說明原稿屬於任何人,但如果我們遵循「抄本屬於原稿」的思路,我們必須考慮原稿之上還有另一份原稿,而最終的原稿必須訴諸《詩篇》的原作者,即上帝(提後3:16)。

  牽涉知識產權的智力活動,可以是經過格物窮理或學習而獲得知識,可以是運用創作力去得出創作物,也可以是積累知識和經驗而取得的智慧。智力指人藉理性去理解事物的精神能力。根據聖經,智力是上帝賜予眾人的禮物(王上4:29;伯38:36;箴2:6;但1:172:21309:22),所得出的知識是上帝所賜的(出31:1-535:30-36:1;王上3:10-12;代下1:10-12;林前12:8)。至於創作力,聖經歸功於「上帝的靈」,表明創作力也是上帝的恩賜(出28:331:3-535:31-33)。最後,智慧不獨與知識和經驗有關,更要求對上帝要有正確的認識,存敬畏的心過正直的道德生活(伯28:28;詩111:10;箴1:79:1030:3)。這樣看來,聖經表明智力的源頭是上帝,智力活動及其衍生物(知識、創作物、智慧)都是上帝給予人的禮物。人若不存謙卑和感謝的心領受,卻將上帝的禮物當作出於自己,視為絕對不能被侵犯的財產的話,那人不是無知就是驕傲。

  今世貨財,皆主授託(創1:2628)。所有人都有權取得和使用地球的資源。然而「不可偷盜」的誡命同時表明人可以資源私有化,否則偷盜的問題不復存在,只是公眾的得益比資源私有化更加重要,這在道德上優先於任何人獨享佔有的權利(出22:25;利25:35;申15:7)。因此嚴格來說,沒有一樣東西可以被人類獨佔。

        知識產權法承認知識應該共享。通常被視為第一次就保護書本著作權而立法的條文,是1710年由英女王安妮頒布執行的《安妮法令》。立法的目的一方面鼓勵學習,另一方面授予作者在書本的印刷之後,享受一定時間的權利。此項法令確認作者為版權的受益人,受法律保護,但這權利受年期限制,並非永久。執行此項法令,可以讓印製品在作者的許可下印製,保障知識的素質。這項法令同時表明知識不能被人永久獨佔,否則窒礙知識的傳播,意味著知識最終由公眾共享。今天的知識產權法同樣承認這點。

  綜合上述聖經、神學、理性和歷史的分析,筆者認為基督徒應當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假如別人依賴創造力謀生甚至維生,如畫家、作家、作曲家等,我們不應搶奪別人維生之物(出22:26-27)。另一方面,公眾的得益比資源私有化更加重要,基督徒可以主動向別人分享自己的創作成果。最後,人應當運用上帝所賜的智力榮耀祂。聖經不乏藉上帝賜予的創造力去服事上帝的例子,例如建立會幕和聖殿(出36:8;代上22:15-16;代下2:5-713-14),以及作歌跳舞讚美上帝(代上6:31-3225:1-7;詩92:1-398:1-5144:9149:3)。今天的基督徒也可善用創造力建立教會和敬拜上帝。


  科技發展不斷改變資訊社會的面貌。政府提出《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嘗試與時並進地更新香港版權制度,將現行的版權法例規管範圍延伸至互聯網。在保障產權持有人和公共分享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如何避免保護知識產權淪為其他政治議程的一部份?這些都是公民應當考慮,並反映給當權者知道的。

2015年10月11日 星期日

福音更新文化

福音更新文化

  「使女的主人們見發財的指望沒有了,就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官;又帶他們到行政官長們面前,說:『這些騷擾我們城的,他們是猶太人,竟傳佈我們羅馬人所不可接受、不可遵守的規矩。』」(徒十六20-21.和修本)

  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的目標,是重訪從前宣揚主道的各城(徒十五36),他把第一次宣教旅程的路倒過來重走,先探訪特庇和路司得(徒十六1-5),正想繼續往前走時,卻領受馬其頓的異象,於是改變行程,往歐洲大陸宣教(徒十六6-10),到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雅典、哥林多等地傳福音。

  保羅在歐洲的第一個福音據點是腓立比。他在那裏遇見一個「被占卜的靈附身」的使女(徒十六16)。「占卜的靈」的原文是「庇通」(Python),是希臘神話中一條能說預言的大蛇。根據神話,太陽神阿波羅曾用弓箭殺死庇通,奪取說預言的能力,佔領該地,興建神廟。於是,阿波羅神廟成為傳達神喻的場所。無論君王、貴族,還是平民,都在那裏向被尊稱為皮媞亞(Pythia)的女祭司尋求預言。保羅所遇見的使女,可能與此有關。這位使女藉庇通(實為邪靈)的能力,透過說預言,使主人們發財。

  福音直接衝擊羅馬宗教!保羅奉耶穌基督的名字,以一句話驅逐庇通(徒十六18),豈不證明耶穌基督比阿波羅還要高超?使女的主人們似乎沒有意識到這點。他們失去搖錢樹後,便抓住保羅和西拉,以「傳佈我們羅馬人所不可接受、不可遵守的規矩」的罪名,控告他們。

  許多人以為基督教是霸道的宗教。可是,保羅在腓立比的經歷表明,奉行多神主義的羅馬人也不見得比基督徒寬容。多神主義和一神主義是正反關係。當基督徒宣認只有一位真神時,其實同時宣告多神主義和無神論是錯謬的。反過來說,他們認為有其他得救之途時,其實不能忍受我們所宣揚的惟一救法。當基督徒奉行天國的價值觀時,其實同時表明世界的價值觀有不足之處。反過來說,多神主義者和無神論者隨己意而行時,其實難以理解我們的執著。對羅馬人來說,福音是他們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原文的意思:習俗、習慣),因為福音令他們本來的文化芨芨可危。今天,對於多神主義者和無神論者來說,福音不也是他們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嗎?

  福音拆毀固有的文化,建立全新的文化。如果你拒絕被世俗同化,因而面對困難的話,應當歡喜快樂,因為忠信的信徒在不信的社會生活,必定與周圍的文化格格不入。倒過來說,如果你能左右逢源的話,便應反省自己會否為增加生存空間,扭曲了福音。

2015年8月1日 星期六

信仰的嫁接

信仰的嫁接

關係美學(Relational aesthetics)是法國哲學家尼古拉斯.波瑞奧德(Nicolas Bourriaud1965~)於1998年正式提出的新藝術理論。這種美學的理論和實踐,在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及其發生的情景,而不是獨立存在的藝術品或侷限於封閉的空間[1]。觀眾可以與藝術家、藝術品或其他觀眾互動。而藝術因著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而得以成全。[2]

最近我到台北巿立美術館參觀「李明維與他的關係:參與的藝術」,其中一項關係美學展品「織物的回憶」令我難以忘懷。這項展品展出24個用緞帶綁好的木盒,分別收納24件具特殊意義的織物,以及說明與那織物有關的回憶文字。觀眾進入展覽廳後,可以解開禮物盒,觸摸別人珍視的織物,閱讀別人難忘的回憶,然後將禮物盒還回原狀。透過這項藝術,觀眾因為一件織物而與本來素昧平生的人結連。雖然物件最終歸回原狀,但觀眾離開時並非一無所獲,而是分嘗一段本來只屬於主人的回憶。

這項展品讓我想起聖道和聖禮。我們信仰並非憑空而生,而是嫁接於別人的歷史(羅11:24)。聖經就像上帝給世人的禮物盒,裏面包含上帝創世的敘事,人類墮落的經過,上帝透過揀選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展開救贖計劃的事蹟,以色列人由立國、亡國、被擄至歸回的歷史,上帝之子耶穌基督降生至復活的始末,初期教會成立及其發展。這些本來不屬於我們的往事,與我們何干?原來,我們閱讀聖經,就像打開一個裝滿回憶的禮物盒。當我們合上聖經,這些本來不屬於我們的歷史,便成為我們記憶的一部份。這些歷史塑造我們天國子民的性格,正如中國5000年歷史是中華民族共同性格的基礎。我們千萬不能輕看聖經中的歷史,因為它們是信仰的軸心,其餘的詩歌、箴言、禱文、道德教訓和教義反省等,都必須放在所屬的敘事情節去理解,才發揮作用。

聖禮同樣是信仰的嫁接。當我們領受聖洗,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死亡、埋葬和復活(羅6:3-5)。當我們領受聖餐,我們與門徒一同分享基督的生命,並且重申祂與我們所立的聖約(路22:19-20)。凡憑信心領受這兩項聖禮的信徒,都因為上帝的恩典而罪得赦免,並且因為生命連結於基督而得到更新和轉化,成為忠信、感恩、樂於見證主、有終末盼望的門徒。

關係美學讓藝術品因為觀眾的參與而得以成全,又讓參與藝術的人成為擁有藝術的人。同樣,上帝透過聖道和聖禮與我們建立和維持親密的關係。藉聖道和聖禮,基督擁有我們,我們也擁有基督。當我們認真閱讀聖經,認真參與聖禮,我們就與上帝結連。倘若我們周而復始地閱讀聖經和參與聖禮,仍然一無所獲的話,我們應當躬身自省。


[1] A set of artistic practices which take as their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oint of departure the whole of human relations and their social context, rather than an independent and private space. Nicholas Bourriad, Relational Aesthetics (Dijon: Les presses du réel, 2002), 113.
[2] 例如,Felix Gonzalez-Torres為了記念他因愛滋病而身故的朋友,展出一堆重量與他朋友一樣的糖果山,讓觀眾隨意拿走其上的糖果,以此紀念他朋友的身體因為疾病而日漸消瘦,並同時與觀眾分享他與朋友所曾經歷的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