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是什麼?講道是將聖經傳遞的教理,用今人明白的語言,回應今日的需要,從而讓人藉講道與神相遇。針對「第一種講道」,華人教會習慣釋經講道,期望講員在講台上講解經文意義,然後提出應用。不過,釋經講道不是唯一的講道方法。如果我們熟悉舊約先知書,我們曉得先知書所記錄的講論都不斷重複或延伸摩西的律法,但先知書逐字逐句詮釋摩西律法的例子卻不多,相反先知在更多的情況下審視當時人類的問題,然後用律法的教理回應,即是重申舊約的神學主題,如:神是創造主,選民有使萬民得福的使命,神是唯一的倚靠,神不永遠撇下選民,救恩出於神,世界必蒙救贖等,由此產生的應用是:不要投靠埃及,在被擄中要有盼望,要堅信神是信實的,要忍耐到底等。(值得一提,新約裡,保羅在雅典的講論沒有直接引用任何聖經章節,但他的講論符合基督教教理,我們也視之講道。)先知除了申明律法,也會從人的常理和良心去評斷是非,如:人不可自稱為神,人不可泯沒良知。因此,釋經講道對先知來說,不是唯一的選項。他的責任不是與群眾一起查經,解釋釋經的過程,而是針對時弊,講論律法和教理,幫助人歸回神。作為講道者,我有意識地提供例子,甚至笑話,不是為了充撐場面,而為了更好地讓人理解信仰教理,以及證明這些教理是真實可信的。針對「第二種講道」,我們的信仰是歷史性的信仰,是不斷回顧神的歷史的信仰。在講道中回顧歷史,是家常便飯,沒什麼不妥。我們要知道,歷史是人對過去的主觀詮釋。當講員回顧歷史,我們要問他想透過回顧,表達甚麼。使徒行傳中,司提反也向熟知民族歷史的猶太人重溫一次歷史,這不是充場面佔時間,而是證明基督信仰與祖宗的信仰一致。所以講歷史,本無不妥,問題出在為何要講,怎樣講。針對「第三種講道」,我要強調聖經對人的吩咐是顯淺而絕不含糊,遺憾的是,信徒連最基本的事情也做不好。例如,先知責備以色列民族崇拜腐朽的東西,藐視神的律法,欺壓鄰舍,其實來來去去都責備他們不愛神不愛人,專愛自己,而先知來來去去都是叫人悔改求赦免,離開惡道。我可以證明,今人也差不多。華人教會絕大部份是哥林多教會,不是以弗所教會、腓立比教會。信徒連靈奶也不願喝,怎能吃乾糧?我今天碰巧講道,我對會眾明言,我今天不講高言大智,只講粗淺道理,要求人們讀經,靈修,天天思考反省上帝的話語。我不認為我hea,因為我向會眾提供了充份的理由,證明他們沒有恆常地讓神介入他們的生命,沒有按神的吩咐,坐下起來都思想和談論神的話。如果你的教會是哥林多教會,有時候還原基本步是必須的。(如果你連哥林多教會和以弗所教會的分別也不知道,恐怕你是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信徒。)
講道是藝術,是說服大眾的傳播行為,是修辭學。我認為文章其實反映有些人講道聖經理據不足,主旨不清晰不集中,以及沒切中會眾需要。上述三個問題,我同意是令人倒胃口的根本原因,也是講員的確需要慎防的。不過,我不認同講道必須詳細釋經,避免回顧歷史,以及避講顯淺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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