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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大能的勇士

本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組織中,有一位年僅十六歲的巴基斯坦少女--馬拉拉。她是歷屆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中年齡最小的被提名者。去年,她被美國《時代》雜誌評為2012年度第二大風雲人物,僅次於奧巴馬。而本年10月10日,她獲頒歐洲最高人權榮譽的「薩哈羅夫人獎」。

馬拉拉是誰?

馬拉拉居於巴基斯坦的山區。她的居住地是該國有名的文化之鄉,出產醫生和科學家。據說,從那裡出去的人,口袋裡總是插著一枝筆。雖然巴基斯坦文化重男輕女,但是馬拉拉自小就接受教育。不過,自從極端穆斯林組織於2007年入侵和控制該地區後,女童就被禁止上學,理由是避免西化。馬拉拉不認為如此,於是她透過網路和媒體發聲,並且身體力行,繼續上學。十一歲時,她在巴基斯坦的新聞頻道講論接受教育權。十二歲時,她透過BBC博客談論她的學校生活和接受教育的困境。最終,馬拉拉的舉動吸引《紐約時報》為她拍攝紀錄片。

2012年10月,極端穆斯林組織被巴基斯坦軍方驅逐,但零星的成員活動無法遏止。10月9日,組織成員趁馬拉拉乘校車回家時登車開槍襲擊馬拉拉。子彈射入馬拉拉的頭顱,穿過頸項,停在背部,差點奪去她的性命。馬拉拉中槍後昏迷六天,經過巴基斯坦和英國兩地醫生的治理,歷三個月,前後約二十次的手術,終於傷癒。不過,她的臉部神經受損,從此眼睛無法完全緊閉,左眼有時不由自主地闔上,臉面不再對稱。馬拉拉中槍一週年,該組織向美國傳媒宣布,若有機會會再對付馬拉拉,這意味著馬拉拉隨時有機會被殺害。這事無阻馬拉拉繼續為女孩接受教育權發聲。十六歲生日那天,她在聯合國講台上向五百名政治領袖呼籲所有兒童都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我欽佩馬拉拉。她在她力能所及之處發聲,並且忠於自己的信念,繼續上學。我不相信她從起初就想發起爭取兒童接受教育權的運動,因為她的行動大概只能影響身邊幾個人。我想,她也沒有料到自己竟然成為2012年度風雲人物,甚至向世界各國的領袖宣揚自己的信念!

近年來,香港人看起來特別關心社會公義,我身邊的基督徒朋友也不例外。這對我來說毫不意外,因為我們是道德的人,又活在不道德的社會。面對社會不公,甚至結構性的惡,我們似乎無力改變。這是否表示,我們只能坐著發牢騷,乾抱怨?不!上帝呼召我們去做基督徒,而做基督徒的意思,是要在不義的社會裡,活出上帝的義。這同時表明,基督徒是活出來的,不是單單說出來的。

基甸為了防備米甸人,在酒醡那裡打麥子。神的使者向他顯現,稱呼他「大能的勇士」,並宣告神與他同在。然而,基甸未能擺脫鬱悶。他說:「主阿,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至遭遇這一切事呢……」(士六13)原來,過份關注現在,最終會失去未來!現實實在糟糕,但基甸不認為神呼召他去改變這糟糕的現實,更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去改變(士十六15)。同樣,我們的現實或許非常糟糕,但我們可能沒有察覺神可以使用我們去改變周圍的人與事,哪怕是身邊的家人、朋友、同事。

由於機遇,也拜功於傳媒,馬拉拉個人的信念引起國際人士的關注。馬拉拉的事蹟提醒我們兩件事:(一)抱怨現實,不如坐言起行。(二)空前偉大的運動,乃從小處做起。作為基督徒,我們應當在力能所及之處活出自己的身份--做一個基督徒,在一切的事上活出自己的使命--行上帝的義。具體來說,是在傷害之中饒恕,在自利之中慷慨,在彎曲之中正直,在憎恨之中博愛……我們大概沒有能力改變世界,而神也未必使用我們去改變整個世界,但神的義成為我們的義時,我們起碼可以改變身邊的幾個人。不要小覷自己的影響力。Be a Christian,Changes would 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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