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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我們也去,好跟他一同死吧!」(約十一 16)

以下全文引用《聖經.新漢語譯本》,粗體字為筆者所加。

《約翰福音》第一次敘述多馬,記於十一章 16節。有人對耶穌說,猶太地伯大尼的拉撒路病了。門徒勸喻耶穌不要往猶太,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約十一 8)。耶穌最終堅持要去。「於是耶穌明白地告訴他們:『拉撒路死了。 我為你們喜樂,因為我不在那裡,是為了使你們相信 。現在我們到他那裡去吧。』……耶穌來到,發現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約十一 14-15、17)。由此可見,耶穌基督耽延日子,沒有去探訪拉撒路,是有計劃和目的的。據經文所說,為了使門徒相信。至於相信甚麼,使徒約翰讓它懸空,好在下文分解〔註一〕。吸引我注意力的是,使徒約翰在這段記述裡面,插入一節:「於是那稱為低土馬的多馬對其他門徒說:『我們也去,好跟他一同死吧!』」(約十一 16)此話沒有人回應他,門徒沒有,耶穌基督也沒有。從敘事流程來看,如果使徒約翰刪去此句,流程反而更加順暢。這令我產生疑問,此句的意義何在?多馬不怕死亡,是出於甚麼動力?多馬的宣告,令讀者產生深刻的印象。

第二次有關多馬的記述,記於十四章 5-7節。耶穌說自己要離開門徒,去門徒不能去的地方(約十三 33)。多馬心生疑竇,以為耶穌所說的,是地上實實在在的一處地方。「多馬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去甚麼地方,怎麼會知道那條路呢?』。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 5-6)精明的讀者從前一章就知道耶穌基督要離世歸父(約十三1),自然曉得耶穌基督是通去父神的唯一道路,祂是真理本身,在祂裡頭有生命。但對於多馬而言呢?多馬親身經歷過拉撒路復活,幾日前更探訪過死了又活過的拉撒路(約十二1)。還有不多時候,耶穌基督就要釘十字架了。如果多馬真的要和耶穌基督同死,他明白、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裡頭有生命嗎?

第三段關於多馬的記述較長,是二十章 24-29節:
24 十二使徒中的多馬,稱為低土馬;耶穌顯現的時候,他沒有跟大家在一起。 
25 其他門徒對他說:“我們看見主了!”多馬卻說:“除非我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我的指頭探進那釘痕,又用我的手探進他的肋旁,我決不相信。” 
26 過了八天,門徒又在屋子裡,多馬也跟他們在一起。門是關著的,耶穌來到,站在他們中間,說:“願你們平安!” 
27 然後對多馬說:“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裡來,看看我的手。把你的手伸過來,探進我的肋旁。不要懷疑,總要相信。” 
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 神!” 
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為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就相信的人,有福了。” 

許多人說多馬是多疑的人,比其他門徒不濟,我卻不認同。信耶穌基督能使人死而復活是一回事,信耶穌基督能使自己死而復活是另一回事。在舊約,以利沙曾叫婦人的兒子復活(王下四18-37),甚至死人一碰著以利沙的骸骨,也活過來(王下十三21)。拉撒路復活最多只能說耶穌基督是偉大的先知。然而在舊約,從來沒有一個人有能力令自己死而復活,因此多馬的懷疑非常合理。耶穌基督向門徒顯現,多馬沒有在其中。別人對多馬說他們看見主耶穌基督,他卻斬釘截鐵地說:「我決不相信」,除非達到兩個條件。第一,看見主。第二,摸得見釘十字架的痕跡。根據經文所說,多馬的兩個條件,只達成第一個,多馬就宣認耶穌是主,是神了。可見,他和其他門徒不相伯仲,信心都是憑著眼見。

最後一次有關多馬的記述,是《約翰福音》二十一章2節。耶穌基督在提比哩亞海邊向多馬、彼得、拿但業、西庇太的兩兒子,以及兩位門徒顯現。祂三次呼召彼得,指示他如何死,好榮耀祂(約二十一19)。多馬是沒有對白的大配角。耶穌基督在這邊廂呼召彼得,祂還要呼召多馬嗎?耶穌基督也要指示這位曾經與彼得一樣,豪邁地許下與耶穌基督同死之諾言的大傻瓜嗎?[註二]耶穌基督要求多馬以死亡去榮耀祂嗎?經文沒有交待。

曾幾何時,我們可能為了一些人或事而情緒亢奮,甚至置生死於不顧。到真實地認識主耶穌基督後,我們知道過去的豪情壯志,其實多麼膚淺和可笑。有關多馬的記述,配合基督第二次呼召彼得的記述,可以提醒我們兩件事。第一,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是呼召人為他死。復活的主殺死老我,然後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從此,我們的生死觀更新改變。從前拼死也要維護的東西,今日嗤之以鼻。第二,基督徒有「死就死吧」的衝勁,不單憑情緒的激動,也建基於耶穌基督的確受死和復活的實在(reality)。「耶穌說:『我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祂否定了(negate)死亡,也否定老我,使我從今以後活著有新的意義,死亡有新的價值。

在初期教會,「基督徒」是個污名,任何人自稱為「基督徒」,政權就會不問情由逼害〔註三〕。在使徒約翰的年代,「復活」是初期教會信徒付上血液去堅守的教義,也是堅守基督徒身份的動力。初期教會基督徒為主而活,他們的使命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所以無論是生、是死,都要讓基督在他們身上照常顯大。過去的基督徒如是,今天也應如是。具體來說,是不論任何情境,都要為主而活,表露以下高尚的情操:孤單中倚靠,患難中堅忍,歡樂中節制,困乏中憐憫,憤怒中溫柔,混亂中站穩......這種生命才算是真生命,才算是豐盛的生命。

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相信神的兒子基督就是耶穌,並且使你們相信了他,就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二十31)

我來了,是要使牠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十10)

「我信復活」。對我來說,這不獨指肉體死後的復活,也指靈性上的復活!讓我們與多馬也去,好跟基督一同死吧!



註一:至少包括,相信活著信祂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 26),信祂是基督、神的兒子、將要臨到世界的(約十一27 ),信祂的人必看見祂的榮耀(十約一40),信祂是天父差來的(約十一42)。

註二:多馬曾說:「我們也去,好跟他一同死吧!」(約十一 16)彼得曾經說了一番可以與多馬較量的豪情壯語。「彼得說:主啊,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約十三 37)。如果多馬的語句組合是,「 A。B !」;那麼彼得的語句組合是「 -A?+ B!」。藉著問句與否定,彼得與多馬說了類似的話,並在語氣上加強了。彼得的宣言立刻遭到耶穌基督否定,那麼多馬呢?

註三:Justin Martyr, First Apology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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