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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1日 星期四

《新喜劇之王》的倫理學


《新喜劇之王》的倫理學

  根據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員的自我修養》,演員的演出是透過演員的體驗與劇本的角色交互而產生的。同理,下文是我對人生的體驗與電影的表達交流互動而產生的。在互動的過程中,電影情節是我內在反省的材料。而互動的結果是,導演的原意最終被揚棄,我對人生的感悟得以提升。考慮到這一點,本文雖然有過度詮釋(over-interpretation)的危險,有機會誤解導演的原意,但是我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

  《新喜劇之王》的網上評論,多圍繞著它到底是喜劇還是悲劇。我認為《新喜劇之王》是後者。亞里士多德的《詩學》定義,「悲劇是模仿一個嚴肅而本身完整的行動,行動的範圍應相當廣泛;劇中使用的語言應依不同情節而加上愉悅的伴奏;其形式應是富於戲劇性的,而不是敘述性的;最後,藉由其劇情引起哀憐與恐懼之感,藉以達成此等情緒的『淨化』。」[註1]換言之,悲劇的觀眾從劇情當中引發負面的情緒,從而引發觀眾模仿劇中人物的高尚情操。例如:古希臘悲劇《伊底帕斯王》的主角沒有擺脫命運的擺佈,但是它描述主角與命運鬥爭的英雄氣慨。

  《新喜劇之王》完全符合古希臘悲劇的特點。女主角如夢堅信,憑藉後天的努力,終有一天一定可以當女主角。於是,她不斷琢磨演技,不斷尋找演出的機會,不斷嘗試呈現自己的實力。即使她跑了十多年的龍套,他仍然努力不懈。然而,命運弄人,她欠缺的是一個機會。一天街上,她跟朋友說:「機會就是留給努力的人。總不能我站在大街上,就有人拉我當明星吧!」此話說完,她身邊不願意當明星的朋友,竟然在大街上被星探發掘,搖身一變而成為女主角。如夢沒有得到命運的眷顧,大受打擊,唯有對自己說,要加倍努力,迎接屬於自己的機會。後來,為了爭取演出機會,她在導演面前自薦,卻得到恨毒的評價——從現在到宇宙毀滅,你都沒有機會。然後,那位起初不願當明星的朋友冷血地踹上一腳:「算了吧!這是命。」最後,她得知自己被男朋友騙財之後,走到人生的最低谷,在雨中騎著電單車時遇上車禍。

  《新喜劇之王》詰問我們:努力與機會到底有甚麼關係?不論劇情或是現實都告訴我們殘酷的真相,就是努力的人不一定成功,成功的人不一定經過努力。正如《傳道書》所說:「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資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9:11)《新喜劇之王》留下一個不能解決的懸念。到底如夢在車禍之中死去,後事都是她的幻想,還是她在車禍之中僥倖生還,然後得到提拔,最終成為最佳女主角?我們不能得到確鑿的結論。或許,導演透過配樂《天鵝湖》,表達《新喜劇之王》與《天鵝湖》一樣,容許兩極的結局發生。然而,不論觀眾接受哪一個結局,仍然無損《新喜劇之王》的悲劇意義。

  在大團圓結局裡,如夢獲頒最佳女主角。頒獎之前,銀幕放映她成名之前的珍貴片段,即是她跑龍套的片段。原來,跑龍套造就一個巨星的誕生。倒過來說,最佳男女主角,就在跑龍套裡面。這反映一件事實。演藝圈大,有實力的人不少,可是榮獲最佳男女主角的,沒有幾多人。我們都曉得,懷才必遇是勉勵世人奮鬥的說詞,懷才不遇才是人生的常態。所以韓愈說:「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如夢的偉大情操在於她與命運鬥爭,努力不懈,自強不息,敬業樂業。這樣看來,我們追問如夢到底有沒有成為最佳女主角,其實沒有意義。因為即使她一生沒有得到別人的賞識,她仍然配得最佳女主角。而演員的價值並非在獲頒最佳男女主角之時,而是他一絲不苟地演出之時。如夢的一生,過程比結局更重要。片頭配樂陳百強的《疾風》歌詞正是反映這點:「如內心有夢便全力追蹤,不須計哪天才可終。」

  《新喜劇之王》對基督徒有甚麼反思呢?王礽福最近說:「聞說神學院某同學講道很好,特地上網聽她講道,印象最深是她講了一個信徒例子:某姊妹在某大公司面試後,證實懷了身孕。這時候該公司決定聘用她,她猶豫應該即時相告,還是假裝上任後才知道懷了孕。幾經考慮,她決定如實相告。果不其然,神蹟沒有發生,大公司決定不聘用她。之後,果不其然,神蹟沒有發生,她找不到一份比這大公司條件優厚的工作。」[註2]王礽福指出,我們行善,不是因為行善可以得到報償,而是行善本身已經有價值,而其價值遠越條件優厚的工作。這其實詰問我們:如果信仰基督,不會帶給你甚麼好處,你還會信仰基督嗎?這問題的核心是:你的上帝是上帝,還是上帝的恩典?優秀的演員尚且不會因為懷才不遇而放棄追逐夢想,真實的基督徒也不會因為生活的窘迫,人際關係的衝突,罪惡的猖狂,甚至禱告的不蒙應允而放棄追隨基督。為甚麼?因為如果祂是指引我們通往父神的唯一道路,宇宙的真理,生命的源頭,我們就沒有放棄追隨祂的理由。


〈成為我異象〉
1)求我心中王,成為我異象,我別無愛慕,惟主我景仰;
主日夜居首,我心嚮往,睡著或睡醒,慈容是我光。
2)成為我智慧,成為我箴言,我願常跟隨,主在我身邊;
你是我聖父,慈愛無比,你常居我心,你我不相離。
3)我不求虛名,也不求富有,主是我基業,從今到永久;
惟主在我心,永遠居首,天上大君王,祂是我萬有。
4)天上大君王,光明的太陽,容我享天樂,我已打勝仗;
我心之主宰,凡事引導,萬有的主宰,成為我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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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Aristotle, Poetics, 6, 1449b 25-28。譯文參Aristotle著,陳中梅譯注:《詩學》(台北:商務,2001),頁63

2018年8月29日 星期三

原諒他?算了嗎?(西3:12-4:1)


原諒他算了嗎?(西3:12-4:1

12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要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
1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容忍,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14除此以外,還要穿上愛心,因為愛是貫通全德的。
15你們要讓基督所賜的和平在你們心裏作主,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你們還要存感謝的心。
16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用詩篇、讚美詩、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以感恩的心歌頌神。
17你們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18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裏面是合宜的。
19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虐待她們。
20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21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生氣,恐怕他們會灰心。
22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服事,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心存誠實,因為你們敬畏主。
23你們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為主做的,不是為人做的;
24因為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作為賞賜。你們要服侍的是主基督。
25行不義的人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1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要公正,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1.      蔡康永在《奇葩說》第三季第七期說:「我們會想到一件我們過不去的事或一個過不去的人,最後卻看似原諒。其實那不叫原諒,那叫算了。我們活久了的時候,會覺得累了,對自己說算了,我們沒有原諒對方,沒有每一個人錯誤都要求被原諒,我們不是聖人。歲月替我們把這件事撤抹除,不表示我們該原諒。」。在夫婦、家庭、同事的關係裡如果有人得罪你,你認為「原諒」他或者「算了」,有什麼分別?

2.      保羅在西3:12說,信徒是被揀選的神的選民),有神的特質聖潔,承受神的愛蒙愛),要從外面加添穿上)以下特質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你認為「原諒」須要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嗎?「算了」須要嗎?

3.      愛是貫通全德的」。「貫通」原文的意思是「捆在一起」。如果「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而沒有「愛心」那會出現怎樣的結果

4.      西3:12-15說,不論是「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還是「愛心」都是「穿上」的。這意味著,以上的特質都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從外面加添的,其效果是「基督所賜的和平」。試默想,神的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和愛心,以及基督所賜的和平。

5.      保羅提出,只要以感恩的心有智慧地用各種的詩歌(詩篇、讚美詩、靈歌),彼此教導和勸戒,就可以把基督的道存在心裡。你有哪些經文或詩歌可以推介給弟兄姊妹

6.      「奉主耶穌的名」,意思是「代表耶穌,並被耶穌賦予權力去做事」。當信徒穿上基督,我們行事為人就彷彿像基督做的一樣。請看西3:18-4:1,你認為在夫婦、家庭、同事的關係裡如何展現出神的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愛心和基督所賜的和平?

7.      在各種人際關係裡,我們若行義的話難免為義受苦。保羅說:「因為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作為賞賜。你們要服侍的是主基督。行不義的人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西3:24-25)這給你什麼反省和安慰?

2018年6月17日 星期日

回應:最難頂的三種講道

回應:《最難頂的三種講道

  講道是什麼?講道是將聖經傳遞的教理,用今人明白的語言,回應今日的需要,從而讓人藉講道與神相遇。針對「第一種講道」,華人教會習慣釋經講道,期望講員在講台上講解經文意義,然後提出應用。不過,釋經講道不是唯一的講道方法。如果我們熟悉舊約先知書,我們曉得先知書所記錄的講論都不斷重複或延伸摩西的律法,但先知書逐字逐句詮釋摩西律法的例子卻不多,相反先知在更多的情況下審視當時人類的問題,然後用律法的教理回應,即是重申舊約的神學主題,如:神是創造主,選民有使萬民得福的使命,神是唯一的倚靠,神不永遠撇下選民,救恩出於神,世界必蒙救贖等,由此產生的應用是:不要投靠埃及,在被擄中要有盼望,要堅信神是信實的,要忍耐到底等。(值得一提,新約裡,保羅在雅典的講論沒有直接引用任何聖經章節,但他的講論符合基督教教理,我們也視之講道。)先知除了申明律法,也會從人的常理和良心去評斷是非,如:人不可自稱為神,人不可泯沒良知。因此,釋經講道對先知來說,不是唯一的選項。他的責任不是與群眾一起查經,解釋釋經的過程,而是針對時弊,講論律法和教理,幫助人歸回神。作為講道者,我有意識地提供例子,甚至笑話,不是為了充撐場面,而為了更好地讓人理解信仰教理,以及證明這些教理是真實可信的。針對「第二種講道」,我們的信仰是歷史性的信仰,是不斷回顧神的歷史的信仰。在講道中回顧歷史,是家常便飯,沒什麼不妥。我們要知道,歷史是人對過去的主觀詮釋。當講員回顧歷史,我們要問他想透過回顧,表達甚麼。使徒行傳中,司提反也向熟知民族歷史的猶太人重溫一次歷史,這不是充場面佔時間,而是證明基督信仰與祖宗的信仰一致。所以講歷史,本無不妥,問題出在為何要講,怎樣講。針對「第三種講道」,我要強調聖經對人的吩咐是顯淺而絕不含糊,遺憾的是,信徒連最基本的事情也做不好。例如,先知責備以色列民族崇拜腐朽的東西,藐視神的律法,欺壓鄰舍,其實來來去去都責備他們不愛神不愛人,專愛自己,而先知來來去去都是叫人悔改求赦免,離開惡道。我可以證明,今人也差不多。華人教會絕大部份是哥林多教會,不是以弗所教會、腓立比教會。信徒連靈奶也不願喝,怎能吃乾糧?我今天碰巧講道,我對會眾明言,我今天不講高言大智,只講粗淺道理,要求人們讀經,靈修,天天思考反省上帝的話語。我不認為我hea,因為我向會眾提供了充份的理由,證明他們沒有恆常地讓神介入他們的生命,沒有按神的吩咐,坐下起來都思想和談論神的話。如果你的教會是哥林多教會,有時候還原基本步是必須的。(如果你連哥林多教會和以弗所教會的分別也不知道,恐怕你是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信徒。)

  講道是藝術,是說服大眾的傳播行為,是修辭學。我認為文章其實反映有些人講道聖經理據不足,主旨不清晰不集中,以及沒切中會眾需要。上述三個問題,我同意是令人倒胃口的根本原因,也是講員的確需要慎防的。不過,我不認同講道必須詳細釋經,避免回顧歷史,以及避講顯淺道理。




2017年7月5日 星期三

潮流教主——論後現代的宣講



  潮:巴特曾勸勉年輕神學家:「一手拿著聖經,另一手拿著報紙,閱讀二者,但要用聖經去詮釋報紙。[1] 的意思是,傳道者必須閱讀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是世界,而前者的地位最為優先,因為傳道者的神聖任務是拿著古舊的聖經去傳達上帝對今日世界的心意,好叫上帝的道闖入今日的世界,叫今日的世界仍然能夠領受上帝的道。這樣看來,雖然聖經正典已經封閉,但是藉著宣講,成文的道持續不斷地向世界啟示上帝。雖然道成肉身是一次就完成,但藉著宣講,基督仍持續不斷地向世界啟示自己。傳道者必須意識到,宣講本身就是神學工作,是將教義(真),聖經所指導的倫理(善),以及上帝的榮耀(美),按現在的處境,用今人能夠明白的語言彰顯出來。這意味著,傳道者既是聖經的(特殊啟示)神學家,也是世界的(一般啟示)神學家。既然要宣講上帝成文的道,而成文的道成文之時有其語言背景,那麼我們必須掌握一套甚至乎更多的釋經理論和工具。既然要辨析世界的潮流,而潮流有其依附的文化棲息地,我們也得抓住基督信仰對受造世界的視角,甚至人文科學對世界的理解。對於上帝的啟示,傳道者要問,在不同的神學詮釋學風潮裡,我的神學詮釋學是什麼?在不同的釋經步驟和結果中,哪一個詮釋最為可取?針對世界的潮流,傳道者要問,潮流反映人性哪些光輝和晦暗?福音如何肯定和否定其價值?這樣看來,宣講是一件神聖而又艱鉅的任務。

流、教:流,取粵語「流料」之意,意即「軟弱」。教,是指傳道者領受宣講的使命。傳道者的使命是宣上帝的啟示,但傳道者同時意識到自己的限制。對傳道者來說,宣講是不可能卻又是必須遵行的任務。從教會歷史來看,宗教改革家高舉聖經的啟示作為信仰至高無上的權威,但經過啟蒙運動的洗禮後,理性與信仰的關係分裂為四:理性與信仰無關,理性與信仰並行不悖,理性的權威在啟示之上,理性的權威在啟示之下。我們是宗教改革的後代,敬虔運動的子孫,大復興運動孫兒,近代福音運動的兒子,我始終認為聖經是我們談論上帝的可靠資源,而聖靈光照的理性是詮釋的必須。後現代主義者相信人的理性建基於信念,理性也有其前設和偏見,不全然可靠。他們認為現代主義者對理性過份天真,但仍認為理性是相對有效和相對可靠的工具,使我們愈來愈靠近真理。我以為,人的理性可以了解許多事物,但當上帝的啟示介入世界,祂既肯定我的理性,也否定我的理性。吊詭地說,每個信徒都擁有全部真理(整個基督),而每個信徒都不可能擁有全部真理(理解所有啟示)。這衍生宣講的靈性:謙卑。認真的傳道者必須是謙卑的,因為他清楚知道,宣講上帝的奧秘之所以成為可能,是因為上帝的啟示,他那軟弱不堪的理性,以及連結二者的恩典。傳道者必須有此觸覺,否則就成了孟他努主義者,或者不可知論者。他必須終身不斷祈求上帝的恩助,也要終身聆聽別人對啟示的理解,好讓自己終身不斷修正自己的宣講,因為唯有聆聽才可以揭露自己的無知。傳道者的軟弱與責任,產生神聖的張力。正如路德解釋詩篇119篇所說,「祈禱、默想、掙扎,造就一個神學家」(oratio, meditatio, tentatio faciunt Theologum.)。

主:「你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太21:23)昔日對基督的詰問,原來也是對我們的詰問傳道者務必留意,宣講的權柄並非來自宣講者的職銜,也不是透過宣講建立,而是自啟示的主,或者嚴格來說,這權柄屬於主不屬於宣講者我們是軟弱的器皿,無用的僕人。我們不敢狂言說自己的宣講等同上帝的啟示,但也未至於貶抑說自己的宣講無法彰顯上帝。原來,傳道者的工作如同基督在以馬忤斯路上的工作:藉著正確地宣講聖經,正確地施行聖禮,加上聖靈的工作,人可以與上帝相遇,因而產生信仰由此可見宣講是上帝的經世活動,因為聖道被正確地宣講和施行,悔改、救贖,以及與基督聯合都可以發生。當我們曉得主的能力在宣講中間彰顯,那麼我們就曉得每一次宣講都是殺死自己的行動,因為宣講逼使我們面見上帝,宣講催逼我們正視危機:聖道殺死我們錯誤的期望更新我們的視界;聖道殺死我們的老我,更新我們的生命意識到這種權柄神學的傳道者,才是站在上帝旁邊的忠心使者而不是假裝或者意圖取代上帝的惡者。

潮是我們要對聖經和世界有所觸覺,流是我們對自己內在的條件有所自覺,教是我們所領受的神聖使命,主則是我們務要宣講的內容。潮流教主——這是主的吩咐!是主的應許!是主得榮耀的方式!



[1] “Barth in Retirement,” Time, May 31, 1963. http://content.time.com/time/subscriber/article/0,33009,896838,00.html (accessed April 21, 2017)

2017年6月2日 星期五

冇__咪白撞(約壹3:1-10)

__咪白撞!(約壹3:1-10

1.      參考下面兩個案例,古人除了滴血認親合血法、滴骨法)之外還可以用什麼方法證明父子關係?
甲、案例一:
  程顥在晉城擔任縣令時,有個姓張的財主,父親死了。(他的父親排行第三,人稱「張三翁」)。一日,有個老頭兒來到他的家,說:「我才是你的親父。」財主非常驚訝,於是帶了老頭兒一起到縣令那裡,請求縣令判斷。
  老頭兒說:「我是個醫生,常外出替人治病。妻子生了兒子,因為貧窮,無力撫養,所以送給張三翁」。
  程顥詢問詳情,察驗真偽。老頭從懷裡掏出一本書給了他,上面寫上:「某年某月某日,抱走了兒子,給了張三翁。」程顥問:「那年張氏才四十歲,別人怎會稱呼他張三翁呢?」
  老頭大吃一驚,於是立刻承認自己是冒認的。(譯自:《宋史.程顥傳》)

乙、案例二:
  壽春縣人苟泰有個三歲的兒子,遇到賊人丟失了,過了幾年都不知道在哪裏。後來看見孩子在同縣的趙奉伯家裏,苟泰便到官府狀告他。二人都說孩子是自己的兒子,而且有鄰居作證,郡縣無法判斷這件案子。李崇說:「這個很容易知道。」他命令兩個父親和兒子分別安置在不同的地方,讓他們不能見面幾十天,然後派人告訴那兩個父親說:「你的兒子患了急病暴斃。現在接到命令,你們可以自由了,出去準備喪事吧!」苟泰聽後嚎啕大哭,悲傷到承受不住。奉伯只是嘆息罷了,並無傷痛。李崇知道後,就把兒子還給苟泰,指責奉伯詐騙。奉伯從實招來,說:「之前,我兒子死了,所以隨便認了這個孩子。」(譯自:《魏書.李崇傳》


2.      你認為基督徒自稱是「神的兒女」時通常是表達什麼意思?(自由作答



3.      我們「被稱為神的兒女」(3:1「也真是他的兒女」3:1),「現在是神的兒女」3:2)。根據《約翰壹書》「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有什麼特點?
神的兒女
魔鬼的兒女

3:1下,反面說明


3:2

3:3

3:3

3:6

3:6上,3:9

3:8

3:7


3:9

4.      經過上面的探討之後《約翰壹書》的作者作出一個結論「這就顯明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了。」3:10其實簡單來說,我們如何分辨「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呢分辨的理據的是什麼呢(參3:9)?

5.      再參考下面三節經文,你認為「神的兒女」還有什麼意思
甲、「我們所知道的是: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會像他。」3:2
乙、「凡對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是潔淨的一樣。」(3:3
丙、「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基督是義的。」(3:7

6.      古人除用科學分析,還會用邏和倫理分析證明父子關係。你認為第4和第5條問題,表明我們可以怎樣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女」?

7.      這樣看來,「神的兒女」這名銜,對基督徒來說有什麼意義?你如何做個名副其實的「神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