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site - 搜尋此網誌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大能的勇士

本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組織中,有一位年僅十六歲的巴基斯坦少女--馬拉拉。她是歷屆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中年齡最小的被提名者。去年,她被美國《時代》雜誌評為2012年度第二大風雲人物,僅次於奧巴馬。而本年10月10日,她獲頒歐洲最高人權榮譽的「薩哈羅夫人獎」。

馬拉拉是誰?

馬拉拉居於巴基斯坦的山區。她的居住地是該國有名的文化之鄉,出產醫生和科學家。據說,從那裡出去的人,口袋裡總是插著一枝筆。雖然巴基斯坦文化重男輕女,但是馬拉拉自小就接受教育。不過,自從極端穆斯林組織於2007年入侵和控制該地區後,女童就被禁止上學,理由是避免西化。馬拉拉不認為如此,於是她透過網路和媒體發聲,並且身體力行,繼續上學。十一歲時,她在巴基斯坦的新聞頻道講論接受教育權。十二歲時,她透過BBC博客談論她的學校生活和接受教育的困境。最終,馬拉拉的舉動吸引《紐約時報》為她拍攝紀錄片。

2012年10月,極端穆斯林組織被巴基斯坦軍方驅逐,但零星的成員活動無法遏止。10月9日,組織成員趁馬拉拉乘校車回家時登車開槍襲擊馬拉拉。子彈射入馬拉拉的頭顱,穿過頸項,停在背部,差點奪去她的性命。馬拉拉中槍後昏迷六天,經過巴基斯坦和英國兩地醫生的治理,歷三個月,前後約二十次的手術,終於傷癒。不過,她的臉部神經受損,從此眼睛無法完全緊閉,左眼有時不由自主地闔上,臉面不再對稱。馬拉拉中槍一週年,該組織向美國傳媒宣布,若有機會會再對付馬拉拉,這意味著馬拉拉隨時有機會被殺害。這事無阻馬拉拉繼續為女孩接受教育權發聲。十六歲生日那天,她在聯合國講台上向五百名政治領袖呼籲所有兒童都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我欽佩馬拉拉。她在她力能所及之處發聲,並且忠於自己的信念,繼續上學。我不相信她從起初就想發起爭取兒童接受教育權的運動,因為她的行動大概只能影響身邊幾個人。我想,她也沒有料到自己竟然成為2012年度風雲人物,甚至向世界各國的領袖宣揚自己的信念!

近年來,香港人看起來特別關心社會公義,我身邊的基督徒朋友也不例外。這對我來說毫不意外,因為我們是道德的人,又活在不道德的社會。面對社會不公,甚至結構性的惡,我們似乎無力改變。這是否表示,我們只能坐著發牢騷,乾抱怨?不!上帝呼召我們去做基督徒,而做基督徒的意思,是要在不義的社會裡,活出上帝的義。這同時表明,基督徒是活出來的,不是單單說出來的。

基甸為了防備米甸人,在酒醡那裡打麥子。神的使者向他顯現,稱呼他「大能的勇士」,並宣告神與他同在。然而,基甸未能擺脫鬱悶。他說:「主阿,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至遭遇這一切事呢……」(士六13)原來,過份關注現在,最終會失去未來!現實實在糟糕,但基甸不認為神呼召他去改變這糟糕的現實,更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去改變(士十六15)。同樣,我們的現實或許非常糟糕,但我們可能沒有察覺神可以使用我們去改變周圍的人與事,哪怕是身邊的家人、朋友、同事。

由於機遇,也拜功於傳媒,馬拉拉個人的信念引起國際人士的關注。馬拉拉的事蹟提醒我們兩件事:(一)抱怨現實,不如坐言起行。(二)空前偉大的運動,乃從小處做起。作為基督徒,我們應當在力能所及之處活出自己的身份--做一個基督徒,在一切的事上活出自己的使命--行上帝的義。具體來說,是在傷害之中饒恕,在自利之中慷慨,在彎曲之中正直,在憎恨之中博愛……我們大概沒有能力改變世界,而神也未必使用我們去改變整個世界,但神的義成為我們的義時,我們起碼可以改變身邊的幾個人。不要小覷自己的影響力。Be a Christian,Changes would Come。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誰說路德不關心?

最近與一朋友吃飯閒談。他對港事義憤填膺,慨嘆香港教會某幾位知名牧者說話荒謬無理,自暴其短,又說自宗教改革以來基督信仰只談個人得救,不談社會責任,對政治尤其冷感。我聽後緊縐眉頭,對他的無知感到非常不快--政治必須完全脫離宗教的想法,並非路德神學所主張的,那是文藝復興運動的產物!

路德作為宗教改革的先峰,他的「兩個國度論」成為一些人提倡政教完全分割的基礎。不過,正如Paul Althaus所說:「路德的教導後來被誤用,使人以為政府和政治不必受倫理的規範;這種發展並不是基於路德教義本身的觀點,我們實在不能歸咎於路德。」只要我們仔細研究,就可以發現路德非常關心政治,並且呼籲信徒關心。

兩個國度是指屬世的政治國和屬基督的屬靈國。兩個國度皆由上帝設立。前者在人類未墮落前已經有需要存在,屬於自然律(natural law)。路德認為,即使人犯罪墮落,屬世的國度沒有被擄。政治的國若以敬畏上帝的原則治理,固然最佳;若憑良心治理,則其賞善罰惡的功能,仍能有效地保護世界,使世界有秩序地運作下去。為使世界有序,政治的國有需要運用暴力,但只限於謀求廣大人民的福祉,例如對抗外敵入侵。屬靈的國是上帝藉耶穌基督的拯救而建立的國度。這國度由上帝藉耶穌基督在人的內心掌權,並且在教會中彰顯。這國度是和平,非暴力的。

兩個國度性質不同,彼此不應侵犯對方的領域。即政治的國不應強逼教會扭曲上帝的道,以迎合政治需要。屬靈的國也不可歪曲上帝的道,向政治的國獻媚。雖然兩個國度互不干涉,兩者卻緊密地相關。政治的國由上帝設立,上帝對於政治的國有其要求。如果政治國不按上帝的心意而行,為上帝的緣故,信徒可予以斥責,促其改變,以回復上帝設立政治的國的目的。如果政治的國逼害上帝的國,那麼那是上帝管教基督徒的工具。路德認為基督徒不應反抗,反而要為義受苦。

政治的國是上帝設立的,有自然律的支持,不論她是否承認上帝的威權,她仍有其神聖的角色和使命。政治的國與屬靈的國在空間而言必有重疊。二者互不侵犯,卻互相連結。故此,教會不應也不能離群索居,劃地為牢。對路德來說,教會最關心的,仍然是正確地宣講上帝的道。教會作為屬靈的國,一方面要擺脫政治的國的操控,讓教會成為教會,另一方面要禁止自己妄顧自身的神聖使命。

從以上可見,路德沒有摒棄世界,任其自然發展,自生自滅。路德其實十分關心政治。而兩個國度論是我關心政治的起步點。

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笑林廣記》.譏刺部.笑話一擔

秀才年將七十,忽生一子,因有年紀而生,即名年紀。未幾又生一子,似可讀書,命名學問。次年又生一子,笑曰:「如此老年,還要生兒,真笑話也。」因名曰笑話。
三人年長無事,俱命入山打柴。及歸,夫問曰:「三子之柴孰多?」
妻曰:「年紀有了一把,學問一些也無,笑話倒有一擔。」
(《笑林廣記》.譏刺部.笑話一擔)

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

論個體

如果路德喚起我對恩典的關注,那麼祁克果勾起我對個體的重視。

祁克果對於黑格爾人觀深感痛絕。黑格爾哲學是嚴密和封閉的思想系統,他不但消除神與人之間的距離,更消除人與人之間的差異。針對後者,祁克果認為黑格爾哲學所提出的「群體」淹沒個體,令活生生的人異化(alienation),因為「群體」沒有手腳、沒有生命、沒有靈魂,唯個體才有。「群體」概念衍生更嚴重的問題:令個體失去承擔力:

一個群眾──不是指這個或那個群眾,不是指現存或已消逝的一個群眾,也不是指卑賤的或尊貴的人,富人或窮人所集合的一個群眾,卻是指群眾的概念就是「非真理」,因為群眾既將個人變為一個組織中的分子,就使個人不負責任忘卻自悔,或至少是削弱了他的責任感。1

教會是一群以基督為首的蒙召聖徒,雖然一般信徒對於黑格爾哲學感到陌生,但是我們往往像黑格爾一樣有淹沒個體的危險。舉例來說,華人基督教宗派的影響力甚為突出。由於不同宗派的傳統,教會有意無意地模造弟兄姊妹的性格。於是,弟兄姊妹自覺或不自覺地迎合宗派的氣質,造成這個宗派的信徒充滿活力,那個宗派的信徒特別含蓄。這本無不妥。不過,假如含蓄的信徒在充滿活力的宗派裡被視為不合作份子,或者活躍的信徒在事事內斂的宗派裡被看為滋事份子,則委實叫人擔憂。我所憂慮的是,那些與教會整體氣質格格不入的弟兄姊妹,最終會被排除於教會以外,甚至被排除於基督大公聖會以外。

從牧養的層面,我有另一層次的憂盧。我懷疑為數不少的「弟兄姊妹」,自覺或不自覺地淹沒於周圍的群體。他們恆常出席團契、主日學、崇拜,看見旁邊的人信得堅固穩壯,就以為自己也信得堅固穩壯,誰知他們領受了上帝的教,卻在思想言行裡比不信者更加不濟。2

信主日深的人,應該知道合一與齊一的分別。我們有一主、一信、一洗、吃同一個餅、喝同一個杯、受同一本聖經模造,飲於同一位聖靈。雖然如此,上帝呼召我們成為合一的群體,卻沒有呼召我們成為齊一。甚至在恩賜的分配上,聖經明言反對我們齊一。故此,有些差異是上帝鼓勵存在的。

教會幫助人與上帝連結,但是上帝的道卻與單獨的人相遇。救恩並非批發的,卻是零售的;成長並非一致的,卻有超前與墮後的。教會為策略和經濟的好處,固然要留意信徒屬靈狀況的最大公因數,引導他們與神相遇,這種做法是洽當的。至於教會存在「不合作份子」與「滋事份子」,並不叫我擔憂,因為這表明教會仍能容納不同類型的個體。作為牧者,我不能忽略每一個單獨的個體都不可能與其他人完全一致,沒有任何一個個體可以單靠集體牧養而得到健康的發展。作為信徒,我不可以單單傳承別人的宗教經驗,卻忽略自己必須與上帝單獨相遇。作為信仰群體的一份子,我必須歌頌個體之間的差異,因為差異塑造我對別人的容忍力,好叫我捨己,也加添我的獨特性,好叫我愛己。

-------------------------
 1 祁克果:〈那單獨的個人〉,收氏著,章文新編,謝秉德譯:《祁克果的人生哲學》(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1990),頁49 。
 2 早期教會已經有洗禮前教育,以及洗禮前「問心事」。這一措施確定每一個人接受洗禮加入教會前都對信仰清晰,這就可避免偽基督徒的存在。

2013年7月22日 星期一

論談論神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十14)

談論上帝,是傳道者的天職,卻是不能避免的焦慮。

上帝的道是上帝給與世人的恩典,叫信靠祂的人如夢初醒,脫離罪的轄制,開展新生。而耶穌基督本身--正如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所強調的--就是上帝的道。不過,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只有一次(once),並且一次就有效(once-for-all)。在祂以前的人,以及在祂後來的人,沒有親眼見過祂,只能透過言語和筆墨來體會祂。換言之,上帝使用人的言語和筆墨去承載祂的道。而傳道者的職事就是藉言語和筆墨將上帝的道傳達到別人的心中,好叫上帝的道與人相遇,使人有被上帝的道改變和更生的可能。這實際上就是教會的功能--正確地宣講上帝的道。

傳道者站台宣講,其內容若非上帝的道,則違背他神聖的職責,教會也失去神聖的使命。所有認真宣講的傳道者,自然有以下焦慮:我如何確保自己所宣講的是上帝的道?

所有對上帝有確切認識的人應當曉得,超越的上帝,其屬性不能單憑揣摩而得。有關上帝的確切認識,上帝的啟示是先決條件,然後才是人的理解。這必然帶來兩個問題:上帝的啟示是完整而全部嗎?人類的理解是完整和確切嗎?在〈論認識神〉,我已分析說明。至於我們能否確保自己所談論的上帝與我們所認識的上帝相符,則必須討論文字的道的性質[1]。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啟示,承載上帝的道,稱為文字的道。在我看來,文字的道本身沒有任何法力。它作為上帝的啟示,必須經過人的閱讀或聆聽,透過感通或分析,才可使人與上帝的道相遇[2]。 保羅說,信道由聽(ἀκούω)道而來,聽道由傳道而來(羅十17),但他同時說「只是人沒有都聽從(ὑπακούω)福音」(羅十16)。前者的「聽」是純粹耳朵傾聽,後者「聽從」則是「遵從」的意思。而「遵從」本身是一種先理解,後委身的行動。如此,才會出現「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的情況。若宣讀聖經有百分百的奇效,則整個猶太民族早就信主了。職是之故,文字的道必須加以解釋,向人闡明,才有意義。就如保羅勸勉提摩太「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前二15),而非「按著正意宣讀真理的道」。

談論上帝,我們必須高舉聖經,否則我們缺乏踏實的立足點。上帝既用文字去承載祂的道,並強調祂的道是可以學習、遵行、離人甚近(申三十13-14),那麼上帝應以符合當時讀者的語言規範、邏輯條理、文化背景去啟示自己。故此,傳道者須在這些方面一一下工夫,好叫我們有能力貼近聖經想要啟示的意思。縱使傳道者宣講上帝的道有出錯的可能,但是我們不能在時有紕繆和錯漏百出之間劃上等號,否則我們就陷於知識懷疑論(epistemological skepticism),過份放大可能性(probablity),最終不能確立任何觀點。同理,所有教義都必須有多處和確鑿的經文作為支持,否則搖搖欲墜,不堪一擊。

談論上帝,是不可能的任務,卻因為上帝的恩典而成為可能。上帝將祂的道託付教會,這是上帝的恩典。因宣講上帝的道而產生的焦慮,是神聖的焦慮。傳道者理當謹守上帝所賜的職分,謹慎地將上帝的道傳開,因為我們受差乃是如此。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十15)



[1] 人的宗教經驗能否作為談論神的內容?可以!不過本文的討論旨趣,集中於文字的道,故從略。
[2] 我不否認上帝可向人直接啟示自己。不過這個課題超出本文討論範圍,在此不贅。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上帝離開他,他竟不知道(士十六20)

  2005年,我於基督教機構事奉,協助舉行研討會。會中,一位講員以參孫的經歷為例,說明基督徒(尤其是全職事奉上帝的人)可能會出現的危機,其言銘刻於心,儼如暮鼓晨鐘,餘響至今猶存。

  參孫自出生起就歸上帝為聖作拿細耳人(士十三 5 ),而拿細耳人的記號是不吃喝葡萄及其製物,不靠近死屍,不用剃頭刀剃頭(民六1-8)。參孫有超乎尋常的力氣(士十四 6),非凡的智慧(士十四 14),詩人的才華(士十四 14),更有上帝的靈感動(士十三 25,十四6 、19,十五 14),甚至有神蹟伴隨著他(士十五 18-19)。可以說,他是個文經武緯、智勇兼備、事奉奏效的支派領袖。不過,他超人的力氣在他頭髮被剃後頓然全失。《士師記》十六章20節說:「……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結果,參孫被敵人擄去,被剜去眼睛,被強迫推磨,最後與敵人同歸於盡。

  值得留意的是,經文說耶和華離開參孫,卻沒有說耶和華的靈離開他。耶和華在甚麼時候離開參孫呢?經文保留懸疑性,我們無從稽考。但可以肯定的是,參孫從起初就藐視上帝所賜的身分。他觸犯禁令,接觸死獅,但仍受耶和華的靈感動,先戰勝三十人(士十四19),後戰勝一千人(士十五16)。他沒有自省過來,反親近妓女,被剃掉頭髮,雖經歷慘痛的失敗,卻在死前一刻也沒有表露悔改之意。即使臨終前的祈禱,也只是為自己的名譽而祈求,而非悔罪(士十六28)!

  在舊約聖經,上帝的靈感動一個人,可以指那人獲得從上帝而來的能力,說出上帝要他說的話語,或行出上帝要他做的行動(如:出三十一3),通常與敬畏上帝的人相關,但並非必然。參孫的生平證明,一個人的事奉果效與其基督徒品格不一定掛鉤。事奉果效美好,不代表那人蒙上帝悅納。故此,每一位信徒都要經常檢視自己有甚麼惡行沒有。要當下悔改,不要等到上帝的責罰來到,否則可能追悔莫及。

  作為初出茅廬的傳道者,我畢生以參孫的經歷為誡,目標是在人生結束時「終結得好」(finishing well)。《傳道書》七章8節說:「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存心忍耐的,勝過居心驕傲的。」我祈求在上帝面前成為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懇請各位主內弟兄姊妹督責和監察。

2013年7月12日 星期五

我看《少年Pi的奇幻飄流》--沉迷第八藝術第五回

《少年Pi的奇幻飄流》改編自加拿大哲學家兼作家揚.馬特爾(Yann Martel,1963~)於2001年發表的同名小說,導演是李安。

優秀的作家將腦海中的人物用筆墨寫下來之時,必定加以篩選,因為花一墨多寫一些就是冗贅,令讀者偏離作者預設的思路;動一刀誤刪一點就是魯莽,叫讀者未能從文字裡充份看得出作者的心思。故此,從小說人物的直接描述和間接描述,我們可以推敲作者想要表達甚麼思想。在看起來冗贅的地方猜測,我們可以了解作者悉心鋪設怎樣的思路;在看起來遺漏的部份思索,我們可以估計該項可能並非小說的重點。然而,以上都假設那人是個有編輯意識,而且付諸實行的作家。

《少年Pi的奇幻飄流》的主角設定,是一位稱為Piscine Molitor的男人,簡稱為Pi。這人自小對宗教興趣狂熱,甚至混合印度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為何主角要被稱為Pi,不叫其他名字?那是因為作者要探討宗教問題--Pi是個無理數(irrational number),而宗教常被稱為非理性的(irrational)。作者唸哲學出身,他可能藉小說表達他對宗教的見解。

宗教混合主義是揉合各種宗教和宗教文化,然後創造一個新的宗教出來。印度教接受成千上萬的神祇,然而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是一神信仰,與印度教有絕對不能調和的地方。Pi同時相信三個宗教,其實只是各取所需,創造一個自以為合理的新宗教。如此來看,Pi所相信的宗教是以人本主義的宗教。

《少年Pi的奇幻飄流》的結尾是這樣的:兩個日本官方人員詢問Pi船難的事,Pi說出他與老虎共存的經歷,但他們不肯接受。於是他改說另一個版本--鬣狗實際上是同船的廚師、斑馬是船員、猩猩是Pi的母親、老虎就是Pi自己。廚師殺害了斷了一條腿的船員和Pi的母親,然後用他們的身體當作釣魚的餌,Pi出於忿怒和自衛而殺害了兇手。在電影版,Pi 詢問他的朋友接受哪一個版本。他的朋友選擇有老虎的版本,然後Pi說了一句話:「信神也是如此」。

到底Pi真的與孟加拉虎共處227天?還是孟加虎就是Pi本人?這是不少讀過小說或看過電影的人所發出的疑問。在我看來,兩個論述皆為正確。Pi 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而奪去別人的生命,令他產生倫理上的困擾,逼使他透過宗教尋求救贖。船上過百天的日子就是良知的我(Pi)與邪惡的我(老虎)角力的日子。邪惡的我並非一無是處。電影接近結束時,Pi承認,若沒有老虎,他就失去生存下去的動力。但當老虎揚長而去之後,Pi卻為老虎而婉惜。

宗教到底有何作用?電影中,接受和不接受宗教的人,對於相同的事物會有兩極的理解。在揚.馬特爾看來,宗教的追尋可逼使人向前邁進,也可解決倫理困擾,並且產生自我詮釋和封閉的宇宙觀。不過,以上都是從功能而言的。幾乎每個宗教都有上述功能。如此,我作為一個基督徒,基督教對我而言有何獨特之處?

我們絕大部分人尋覓上帝,包括筆者在內,起初是為了自己的好處。例如:回復健康、豁免災禍、消除罪疚、安撫心靈。然而我們真實認識上帝的啟示後,便能發現啟示本身是恩典,甚至啟示盛載恩典,並且帶領我們進入更多的恩典[註]。藉著啟示,我們曉得從創造到如今,我們所宣信的上帝不斷介入時空,甚至親自闖入時空,將來還要更新時空。若無上帝的恩典,我們對上帝不明所以,也無從領受,遑論按上帝的心意而活。可以說,基督教是恩典的宗教。由於上帝恩典的啟示,我們得到規範性的(normative)指引,讓我們邁進正確的方向、作恰當的倫理選擇,理解宇宙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總言之,Pi是一個相信有神的人,在尋求神的過程之中得到解脫。他的信仰是私人的,是以自己為本的。基督徒則是相信上帝的人,因上帝的主動工作而得到解脫,並按著上帝持續的恩典活到永恆。我們的信仰是受上帝指引的,是以上帝為本的。



[註]:也可這樣表達--我們真實認識上帝的啟示後,便能發現啟示本身是上帝賜給世人的禮物,內含上帝賜給世人的禮物,並且帶領我們在將來領受更多從上帝而來的禮物。